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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不税服议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礼》:“大功犹税”。
况此三亲,情次于所生,服亚于斩缞。
虽不相见,或者音问时通,而绝其税服,岂称情乎!
夫言生不及者,谓彼已没,己乃生耳。
岂是同时并存之名哉!
若郑说不以生年为主,但不相见便为不及,则此祖父即复可言生不及孙,而父亦生不及子,兄复生不及弟也。
此之不辞,亦已甚矣。
自古及今,未有此言也。
郑君见礼文有弟,弟不得先己生,不知所以通其义,故因而立此说,非礼意也。
吾谓此直长一弟字耳。
书历千载,又逮暴秦,错谬非一。
王氏说云:“己生之时,祖父母已卒也。
诸父谓伯叔也。
昆弟者,伯叔之子也”。
此于情为允,又生不及之名亦得通。
然既谓诸父为伯叔,而复称伯叔之兄弟,于文烦重。
又不说己闻兄丧当税与否,于制亦阙,未尽善也。
然犹贤乎郑氏以同时并存为生不及(《通典》九十八。案:“生不及祖父母”云云,《礼小记》文。《通典》下文有荀讷答,疑此当是与荀讷书,未敢定之。)
上言开陵皇太后永和十二年 东晋 · 王彪之
 出处:全晋文卷二十一
学博士荀讷曹耽等议如右:「臣虽与之同议,议各有辞。
太后临朝称制,体同皇极,则亦宜服缌,议有二君之嫌(《通典》一百二)」。
忌月议 其二 东晋 · 荀讷
 出处:全晋文
礼祗有忌日,无忌月语。
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并无理据(《通典》一百四十七,升平元年穆帝纳后,太常礼官荀讷议,又见《旧唐书·王方庆传》注。)
开陵太后服议 东晋 · 荀讷
 出处:全晋文
郑玄注,则皇太后不应有服缌。
谓今皇太后上奉宗庙,下临朝臣,宜有变礼,不得准之常制(《通典》一百二,永和十二年,领国子祭酒荀讷议。)
改葬复虞议 东晋 · 荀讷
 出处:全晋文
虞安神之祭,神已在庙,改葬不应复虞,虞则有主。
谓纯言为当(《通典》一百二,尚书下问,改葬应虞与不,傅纯难,改葬安得虞国子祭酒荀讷以为。)
刘系之问为殇后者服 东晋 · 荀讷
 出处:全晋文
刘系之荀讷:“《礼·丧服小记》‘为殇后者,服以其服’。
郑玄云:‘言为后者,据承之也。
殇无为人父之道,以本亲之服服之’。
案礼取后,或可缌麻之亲,或五服之内。
若如郑旨,各从本亲,则为殇后者,可有无服之理。
殇虽无为人父之道,今既承之,不得不称之为父。
称之为父而无服之处丧,即情寻义,无服之理有疑”。
答曰:“今相承继,在殇者既殁之后,主人近亲,皆以殇服服之,疏族为后,更当斩衰三年,轻重殊驳,非称情立文也。
且后大宗,当为祭主,于先人轻降之服,不可久废祭祀,若应重服者,《记》当曰服斩,文约而旨明。
今之所服,似非服重也。
当以为后之故,本施成人,而不从殇耳(《通典》八十二)”。
刘系之问妻已没为妻父母服 东晋 · 荀讷
 出处:全晋文
刘系之荀讷曰:“《礼》云‘母党不二服,亲无二统故也’。
以例准,则妻党不二服明矣。
然母有亲继之别,又有出有卒,故服外氏有降杀之礼。
今妻义一也,无继出之殊。
今服其党,孰先孰后邪”?
答曰:“妻党不二服,礼所不载。
母党有出有继,情事不同。
谓前妻虽卒,终当同穴,今妻配己,理无异前,不以存亡为异也。
且礼无其文,当俱有服也”。
或以为同于徒从,妻没则不从服。
若夫所不服,妾何得于徒从君母之党邪(《通典》九十五)
韩康伯问居所后父丧有本亲丧服 东晋 · 荀讷
 出处:全晋文
韩康荀讷云:“有人奉其后,服制未除,复有本父丧,当复应还所生,两处作丧位不?
若作垩室,今当服斩,先斩以居垩邪”?
答曰:“今身有所后重服,未练,虽有所生之丧,无所改易。
既练则当服周,布冠帻,首绖、齐衰。
先丧既练,已有垩室,唯当服周以居之耳,不复还本家作丧位”。
韩重问:“既为人后,先服重制,岂当有改。
然今要当有时还本,哭临其本亲,赴吊不设丧位,情为不安。
可于本亲兄弟次作垩室归来处之不”?
荀重答:“意谓身有所后重服,当不得复于本兄弟庐次作垩室,归可设哭位而已(《通典》九十七)”。
段凝问改葬服 东晋 · 荀讷
 出处:全晋文
段凝问,嫡孙居父丧,未练而改葬祖,当何服,又出养子居所生父丧齐衰,改葬合当何服?
荀讷云,礼父母丧偕葬,先轻后重,谓便当以重服而葬也。
若服重可以临葬,则为人后者,亦当著齐衰耳。
礼无的文,此意决耳(《通典》一百二)
殷仲堪问改葬复虞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殷仲堪范宁曰,荀讷太后改葬,既据言不虞,朝廷所用,贺要记云三月便止,何也?
答曰,贺无此文,或好事者为之邪?
不见马郑贺范说改葬有虞。
神已在庙,虞何为哉(《通典》一百二十)
献俘用军乐奏 初唐 · 王綝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六十九
臣谨按礼经。但有忌日。
而无忌月。晋穆帝纳后。
九月九日。是康帝忌月。
于时持疑不定。下太常
礼官荀讷议称。礼祗有忌日无忌月。
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
益无理据。当时从所议。
军乐是军容。与常不等。
臣谓振作。于事无嫌。
忌月太常停习郊庙乐疏 唐 · 韦公肃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十三
准礼。
无忌月禁乐。
太常教坊正月是国家忌月。
停习郊庙飨宴之音。
中外士庶。
咸罢庆乐。
伏寻经典。
窃恐乖宜。
臣谨按礼记有忌日不乐。
无忌月之文。
汉魏以降。
代袭斯旨。
晋穆帝将纳后。
康帝忌月下议。
礼官荀讷王洽曹耽王彪之并当时知礼者。
皆称礼有忌日无忌月。
若有忌月。
即有忌时忌岁。
益无礼据。
时从其议。
伏以承前所禁。
皆在二十五月之中。
今既逾远。
礼须改革。
臣又闻统人立法。
必守先王之常经。
企及俯就。
不违圣哲之明训。
下尽群言。
上留元鉴
不以私怀而踰于礼节。
又记曰。
是月禫。
徙月乐明王制礼。
渐去其情。
不应以追远而立礼反重也。
太常停习郊庙之乐。
是反重而慢神。
有司禁中外之音。
是无故而去乐。
详其前典。
情理不伦。
考其沿袭。
又无所据。
傥陛下正因循之越度。
法经典之明文。
约礼之仪。
传于史册。
天下幸甚。
春宴及池苑乞举乐奏咸平中 唐末宋初 · 杜镐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宋史》卷一二三《礼志》二六
晋穆帝纳后月,是康帝忌月,礼官荀讷议:「有忌日,无忌月;
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益无所据」。
当时从所议。
唐武后神功元年建安王攸宜破契丹,诣阙献捷,军人入城,例有军乐,内史王及善以国家忌月,请备而不奏。
凤阁侍郎王方庆奏:「按《礼》经,有忌日而无忌月」。
遂举乐。
宪宗时太常博士韦公肃言:「《礼》无忌月禁乐,今太常教坊正月为忌月,停郊庙飨宴之音,中外士庶咸罢宴乐,窃恐乖宜」。
时依公肃所奏。
伏以忌日不乐,尝载《礼》经;
忌月彻县,实无典故。
况前代鸿儒,议论足据。
其春宴及池苑,并合举乐。
礼无忌月禁乐奏咸平四年三月 北宋 · 石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宋会要辑稿》礼四二之二(第二册第一四○八页)
晋穆因纳后用九月,是父康帝忌月。
礼官荀讷议,有忌日无忌月。
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益无所据。
当时从所议。
又按唐武后神功元年,清边大总管建安王攸宜破契丹,诣阙献捷。
军人入城,例有军乐。
内使王及善以国家忌月,请备而不奏。
凤阁侍郎王方庆奏:按《礼》经但有忌日无忌月,遂举乐。
又按宪宗元和九年太常博士韦公肃言:「礼无忌月禁乐。
太常教坊正月是国家忌月,停郊庙飨宴之音,外内庶士,咸罢晏乐。
伏寻经典,窃恐乖宜」。
诏依公肃所奏。
伏以忌日不乐,尝载《礼》经,忌月撤悬,实无典故。
荀讷王方庆韦公肃,皆前代通儒,咸曾论议,备存方册,足为依据。
其三月春宴及上巳日金明池苑,并合举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