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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景超后晋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四 弘法科(四)
既持律范。
尤事参询。
庐峰
有终焉之志。
且日诵法华。
以自课。
俄字礼华严法华二经。
皆如其数者。
至于再。
然亦再爇手指以庆。
于是舍利出肤体。
或得之坐卧游历地。
极圆莹可爱。
天福中
卒于所住。
今其塔尚存。
释景超
不知何许人也。
素持戒范若护浮囊。
性惟矢直言不面从。
及乎游方役足选胜栖身。
至于庐峰便有息行之意。
惟诵法华鞠为恒务。
九江之人且多景仰。
尝礼华严经一字拜之。
计已二遍。
乃烧一指为灯供养。
庆礼经周矣。
次礼法华经同前。
身肤内隐隐出舍利。
磊落圆莹。
或有求者。
坐席行地拾之无算。
天福中卒于庵中。
今坟塔在乎庐阜
游者致礼嗟叹而已。
系曰。
言遗身者。
必委弃全躯如萨埵王子是欤。
今以指为灯以肱擎炷。
何预斯例。
莫过幸否。
通曰。
炼指断肱是遗身之加行也。
况复像末尤成难事。
其犹守少分之廉隅入循吏传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