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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慧绍南朝宋 424 — 451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九 遗身科
不知何许人。
八岁依沙门僧要。
为童子。
落发于临川招提寺
阴积薪高数丈。
虚其中如龛状。
乃以所欲为辞要。
要苦遮挽之。
不从。
复设八关斋会。
别往来者。
是日车马奔辏。
金帛填委。
中夜忽失所在。
求之则已坐薪龛中。
而燎及顶额矣。
然犹闻其唱一心云。
俄有大星如斗。
坠烟焰中。
再坠再举不可测。
火三日乃已。
又后三日。
而一梧桐生其处。
无恙时所尝言者。
且戒勿伐。
时年二十八。
其师僧要。
寿一百六十。
没于招提寺
僧慧绍
不知出处。
孩孺时母哺鱼肉即吐。
自是不茹荤。
八岁出家为僧。
通法华经苦行坚节。
后随师僧要止临川招提寺
常念佛恩之重。
誓欲舍身以报。
乃雇人斫薪。
东山石室积高一丈。
中开一龛。
即还寺告师。
师谏不从。
于是剋日就山建八关斋会。
阖境奔赴云满山谷。
至夜自行香执烛燃薪。
入龛而坐。
药王舍身品。
火沿至额犹闻经声。
大众忽见一星大如斗直下火中俄而升天。
咸谓天宫迎接之瑞。
尝谓同学曰。
吾烧身处当生梧桐木。
切莫伐之。
后三日果尔而生。
道俗异之。
释慧绍
不知氏族。
小儿时母哺鱼肉辄吐。
咽菜不疑。
于是便蔬食。
至八岁出家为僧要弟子。
精勤懔励苦行标节。
后随要止临川招提寺
乃密有烧身之意。
常雇人斫薪𧂐于东山石室高数丈。
中央开一龛足容己身。
乃还寺辞要。
要苦谏不从。
即于焚身之日。
东山设大众八关。
并告别知识。
其日阖境奔波。
车马人众及赍金宝者。
不可称数。
至初夜行道。
自行香。
行香既竟执烛然薪。
入中而坐。
药王本事品。
众既不见
悟其已去。
礼拜未毕。
悉至薪所。
𧂐已恫然诵声未息。
火至额闻唱一心。
言已奄绝。
大众咸见有一星。
其大如斗。
直下烟中俄而上天。
时见者咸谓天宫迎
经三日薪聚乃尽。
临终谓同学曰。
吾烧身处当生梧桐。
慎莫伐之。
其后三日果生焉。
焚身是元嘉二十八年
年二十八。
师僧要亦清谨有懿德。
年一百六十终于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