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诗
郑良嗣,金华(今属浙江)人。刚中子。高宗绍兴十九年(一一四九),为四川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以父忤秦桧除名(《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柳州编管(《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三三)。孝宗淳熙七年(一一八○),知扬州(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三)。八年,兼提举淮东常平(同上书食货五三之三三)。十一年,改除秘阁修撰(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五)。
全宋文·卷五七一八
郑良嗣,婺州金华(今浙江金华)人,刚中子。绍兴十九年为四川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以父忤秦桧,除名,编管柳州。乾道间提举浙东常平公事。淳熙七年知扬州。八年兼提举淮东常平。十一年除秘阁修撰。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二二、职官七○之三三、食货五三之三三、食货六二之四七,《南宋制抚年表》卷上。
主要活动
- 1171年-1173年,两浙东路绍兴府(绍兴市),两浙东路提举常平等事
- 1174年-1175年,福建路福州(福建省福州市),福建路提点刑狱公事
- 1179年,两浙路临安(杭州),尚书右司郎中
- 1180年-1184年,淮南东路扬州(扬州市),扬州知州兼安抚使,1184年1月诏除秘阁修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