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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些师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三十 神化科(二)
本名清
者。
盖其常所自谓也。
德宗时
见之渚宫
衣屦垢弊。
状痴憃。
游市肆间。
善歌河满子。
遇长筵广席。
为歌之。
辄得饮啖。
尝有醉伍伯。
于涂中辱之。
抑令歌。
因以词语。
尽讦其平日阴私。
人所未闻事。
引声宛转。
具见恶状。
行道聚听如堵。
伍伯惭惧。
即拜跪悔过焉。
贞元初
纵肆殊甚。
群小哗逐。
庸妄资以笑乐。
又一僧绝饮食。
中则从檀家乞麻油。
啜之而已。
然亦无数量。
见出以巨器则大喜。
当其啜时。
所在不一。
谓能分身应供云。
俗号食油师。
释些些师
又名青者。
盖是不与人交狎。
口自言些些
故号之矣。
德宗朝于渚宫游。
衣服零落状极憨痴。
而善歌河满子。
纵肆所为故无定检。
尝遇醉伍伯。
伯于涂中辱之。
抑令唱歌。
便扬音揭调。
词中皆讦伍伯从前阴私恶迹人所未闻事。
伍伯惭惶。
旁听之者知是圣僧
拜跪悔过焉。
贞元初多入市肆。
聚群小随逐。
楚人以兴笑本矣。
后不测其终。
次有僧憨狂游行无度。
每断中唯食麻油几升。
如见巨器盛施之则喜。
荆渚一家特召啜麻膏。
是日又在湖南斋。
分身应供号食油师焉。
系曰。
之声为商为羽耶。
通曰。
传家采录其例有二。
一则按文不音。
二则口授知韵。
今得者按文也。
若楚词声馀则苏个切也。
山东言少则写邪切焉。
此师荆楚间事也。
其二音以听来教。
名同鸟兽之自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