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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束草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九 遗身科
忽见之京师平康菩提寺
所居不治房舍。
夜则藉草一束。
随卧两庑下。
曰此头陀行也。
如是数年。
纲维者谓其宿德。
为搆房使归。
以便安养
且讥其狼藉。
曰。
尔厌我乎。
世不堪恋。
何可久哉。
是夜遂以所卧束草焚。
至明骸骼俱化。
唯馀灰烬耳。
夫以束草之微。
而燬七尺之躯。
且无郁勃之气。
爆裂之声。
是非入三昧。
以金刚力。
摧血肉之身者。
不能也。
众同塑其像于寺而奉之。
有所祈祷。
尤灵异。
释束草师者。
无何而至京兆平康坊内菩提寺
其为人也。
形不足而神俊。
吟啸自得罕接时人。
且不言名姓。
常负束藁坐卧于两廊下。
不乐住房舍。
或云此头陀行也。
经数年寺内纲任劝其住房。
或有诮其狼藉。
曰尔厌我邪。
世不堪恋何可长也。
其夕遂以束藁焚身。
至明唯灰烬耳。
且无遗骸。
略尽污涂之臭。
又无延燎惊咤之声。
计其少藁不能焚此全躯。
既无孑遗。
然其起三昧火而自焚也。
众皆称叹民多观礼焉。
京邑信士遂塑其灰为僧形。
置于佛殿偏傍。
世号束草师
祷祈多应焉。
系曰。
处胎经中菩萨禅定摄意入火界三昧。
愚惑众生谓为菩萨遭劫火烧是也。
比丘实未及此。
无象此以惑人。
如能用少刍𮓐能焚巨骸。
则可信矣。
故书曰。
民无胥诪张为幻。
吁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