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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从明 1535 —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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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从(1535年—1600年)字简之号右川河南卫辉府汲县人,民籍。
河南乡试第四十七名举人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三十七名进士
刑部观政四十五年二月威县知县闰十月遵化县,生性节俭,被人称作“刘青菜”。
隆庆三年(1569年)四月升南户部主事五年三月户部十二月员外六年七月四川司郎中十一月仪真攒运(催攒白粮并漕运京储),万历三年(1575年)二月兖州知府九月丁忧
八年八月复除武昌府,刑清政简,能决疑狱,民有刘明月之谣。
十一年十一月辽东兵备副使十三年闰九月右参政佥事,照旧管事,十五年七月患病致仕。
十六年十月酌量起用,二十一年二月起补陕西右参政七月陕西临巩兵备按察使二十三年四月四川右布政使二十五年山东左布政二十七年闰四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卒于官。
其自赞有云:蓟曰青菜,鄂曰明月,两地民谣,一生宦业。
主要活动
  • 1565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