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粤诗·卷五九五
李觉斯(一五八四—?),字伯铎,晚号龙水老人。东莞人。明熹宗天启五年(一六二五)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时朝廷持法峻,稍不中旨,辄得重谴。礼臣黄道周以抗论时事,触上怒,论死。觉斯上疏力争,得严旨削藉。归筑东郭洞天,为娱亲计。著有《晚翠居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四五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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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觉斯,字伯铎,广东东莞县人。明末政治人物。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改礼科、兵科给事中。三殿大工成,上疏颂魏忠贤功德,并劾刘鸿训。崇祯帝即位,诛魏忠贤,李觉斯改户科,奏荐东林诸臣,疏参十孩儿、五虎、五彪,遂下倪文焕于狱。阁臣钱龙锡因辽东事论死,觉斯以国体为言,得减死为戎。迁应天府丞,转南京太仆寺卿。崇祯九年(1636年)正月,李自成部十余万攻滁州,李觉斯尽力固守获胜,留都不失。历升顺天府尹、工部侍郎、刑部尚书。崇祯十三年,以谳黄道周狱轻,遭严旨切责。削籍归。广州陷落,降清。张家玉起兵后,配合清兵攻灭之,并籍其家。卒年八十四。
主要活动
- 1625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