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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明 1457 — 1513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57—1513 【介绍】: 苏州府吴江人字思德
弘治三年进士
御史,劾太监黄让骄纵,审核案件,释冤屈者数百人。
山东副使
正德四年,以右佥都御史管理操江,以操军疲弱为忧。
次年巡抚江西
次年,以疾归。
其病一说为忧危所致,一说为宁王宸濠下毒所致。
后竟以此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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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
—1513年),字思德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人,军籍。
弘治二年(1489年)王哲中式应天府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
弘治三年(1490年)联捷庚戌科三甲第一百一十名进士,授监察御史
弘治十年(1497年)巡按广东,调查当地民变。
弘治十五年巡按江西,组织抗旱。
弘治十六年,担任山东按察司副使兵备临清,调查当地盐案。
正德三年,升任广东按察使;不久改为南京右佥都御史,负责江防。
正德五年,担任佥都御史巡抚南赣。
正德六年宁王朱宸濠有意与王哲结亲,但遭到拒绝。
正德七年宁王在设宴的瓜果中下毒,王哲中毒险遭杀害。
之后他请求辞职养病。
正德八年九月(1513年)去世。
主要活动
  • 1490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