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0
【介绍】:
明四川长寿人,字承之。弘治三年进士。官御史,清正廉明。嘉靖时历副都御史,以核查武定侯郭勋案,言勋有罪,忤世宗,夺官。后因荐起为工部尚书,改刑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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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贤(1461年—1540年),字承之,号凤山,四川重庆府长寿县(今重庆市长寿区)人。官至刑部尚书。弘治三年(1490年)登庚戌科三甲三十三名进士,任湖广武昌县知县。弘治七年(1894年),调麻城县知县。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山西道监察御史。正德元年,改广东巡按御史。正德五年,为云南按察司副使。正德九年,担任湖广按察司副使。正德十二年,担任湖广按察使。两年后,为湖广右布政使。正德十六年(1521年),任河南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南赣巡抚。嘉靖四年(1525年),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随后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次年,担任南京刑部尚书,改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嘉靖六年(1527年)因李福达案,削职为民。嘉靖十一年(1532年),起为工部尚书,同年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嘉靖十二年(1533年),为刑部尚书。嘉靖十九年(1540年)七月卒,诏赐祭葬,如例赠太子少保,谥荣襄。。
主要活动
- 1490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