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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惟举明 1512 — 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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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惟举(1512年—1565年)字直孚福建福州府长乐县岭口人,民籍。
陈惟举福建乡试第二十七名举人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七十三名,登第三甲第八十九名进士
浙江钱塘县知县
嘉靖十八年(1539年)陈惟举修五亩塍砌石滚坝,使钱塘江水势缓和。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入朝担任户部主事,清理四川云南盐业。
改为礼科给事中,敢于进言,曾屡次招惹严嵩
严嵩被罢后,他被举荐升任户部员外郎户部郎中杭州府知府江西按察司副使江西布政使司参政,当时倭寇作乱时,陈惟举负责总督浙江南直隶兵饷,监军江西,平定叛乱有功。
此后辞职归乡居家以孝友称。
主要活动
  • 1547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