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惟举” 相关资源
没找到。
维基
陈惟举(1512年—1565年),字直孚,福建福州府长乐县岭口人,民籍。陈惟举中福建乡试第二十七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七十三名,登第三甲第八十九名进士。任浙江钱塘县知县。嘉靖十八年(1539年),陈惟举修五亩塍砌石滚坝,使钱塘江水势缓和。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入朝担任户部主事,清理四川、云南盐业。改为礼科给事中,敢于进言,曾屡次招惹严嵩。严嵩被罢后,他被举荐升任户部员外郎、户部郎中,杭州府知府,江西按察司副使、江西布政使司参政,当时倭寇作乱时,陈惟举负责总督浙江、南直隶兵饷,监军江西,平定叛乱有功。此后辞职归乡居家以孝友称。
主要活动
- 1547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