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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珀龄,原名孙秠,字五粒,山东济南府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大庄人。清朝官员。孙珀龄承家学,于明崇祯六年(1633年)考中癸酉科举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廷首开会试,孙珀龄一举中式,殿试位列二甲,赐进士出身。授工科给事中。历官刑科左右给事中,顺治十一年(1654年),升礼科都给事中。顺治十三年(1656年)三月,补太仆寺少卿。同年十一月,升鸿胪寺卿。官至通政使司左通政。顺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顺天乡试科场案爆发。孙珀龄为子孙兰茁请托,受到牵连,于次年流徙尚阳堡。直到康熙二年(1663年),朝廷下修工赎罪之令。其弟琰龄倾家荡产,方将其赎回。
主要活动
- 1646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