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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铠
新续高僧传·义解篇第二之五
江阴居士赵我闻谒请出家,遂薙发于山中,命名曰法铠,所谓(释真可)最后弟子也。
复北游至潭柘,慈圣太后闻之,命近侍陈儒致齐供特赐紫伽黎。
因随过云居,礼石经于雷音寺,启石室,佛座下得金函,贮佛舍利三,光烛岩壑,因奉舍利入内供三日,出帑金重藏于石窟,以圣母赐金赎琬公塔院。
初在潭柘,居常礼佛后方食。
一日,客至误先举食,乃对知事曰:“今日有犯戒者,命尔痛责三十棒,轻则倍之。
知事愕然,不知为谁,真乃自伏于佛前,受杖如数,股尽墨。
乃云:“众生无始习气,如油入灰牢不可破,苟情折不痛,未易调伏也。
”又与憨山议脩《大明传灯录》,以禅宗凋敝,往浚曹溪以开法脉,先至匡山以待,时癸巳秋七月也。
越三年乙未,憨山供奉圣母赐《大藏经》建海印寺成,以别缘触圣怒,诏逮下狱,鞫无他辞,遣戍雷阳,毁其寺。
真在匡山,闻报,为诵《法华经》百部,冀祐不死。
往探曹溪,回即赴都下救之。
及闻南放,遂待于江浒,执手欷歔曰:“君不生还,吾不有生日。
”濒行且属曰:“吾他日即先君死,后事属君。
”遂长别。
庚子,朝廷以三殿工榷矿税,中使者湖口
康太守吴宝秀劾奏被逮,其夫人哀愤以环死。
真在匡山闻之,曰:“时事至此,其如世道何!
”遂杖策赴都门。
吴入狱,真多方调护,授以毗舍浮佛半偈,谓诵满十万,当出狱。
吴持至八万声,果蒙上意解,得末减。
每叹法门无人,谓:“憨山不归,则吾出世一大负;矿税不止,则吾救世一大负;传灯未赎,则我慧命一大负。
若释此三负,当不复入王舍城矣。
”居无何,妖书发,震动中外,忌者乘间劾真,竟以是罹难,及输司寇,乃索浴罢,属侍者性田曰:“吾去矣,幸谢江南诸护法。
”因说偈端坐而逝。
御史曹公学程以建言逮系,闻之即趋至,抚之曰:“师去得好。
”真复开目视之,微笑悠然而息,时癸卯十二月十七日也。
世寿六十有一,法腊四十有一,越十一年乙卯葬于双径山
后弟子法铠启之,以丙辰十一月十九日荼毗,归灵骨塔于五峰内文殊台。
真生平以荷负大法为怀,每见古刹荒废必思恢复,始从楞严,终至归宗云居,重兴梵刹一十五所。
既刻大藏,凡古尊宿语录,若寂音尊者所著诸经论文集,及苏长公易解,尽搜刻之行于世。
性耽山水,云行鸟飞,一衲无馀,气雄体丰,面目严冷,而立心最慈。
每示弟子,必令自参以发其悟,直至疑根尽拔而后已。
所著有《内外集》若干卷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