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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常慧
新续高僧传·遗身篇第七之二
释常慧字朗照霍山人,少从池州青阳九华山净度寺出家。
光绪初元受具戒于甘露。
十七年四月九日,始来常州天宁
归心净土,专诚念佛,刻苦精勤,阅十五载,无一息稍懈。
后迁普同院,仍持苦行,至老不衰。
寺内有闭关僧,每为护关,亦经多期。
日诵《法华》,见药王焚身,因弘兹愿,舍身救世。
宣统三年,时事改革,天下多故,道德日丧,欲实行其志,昌明佛法,挽回人心,化争竞为慈祥,弭贪嗔于未发,天地杀机庶有止息,耿耿此怀,久不得遂。
甲寅四月十七日夜半,于院墙东畔,积薪如小座,端趺于上,举火自化。
时年六十有九。
有一徒,为乡寺主,数日前属之曰:“余欲焚身,烦尔举燎。
”徒漫应之,终不果来。
当火起时,往观者众,见其合掌,端坐于火光中,盖焚已过半矣,乃袈娑成灰,而铜钩犹悬于肩下,的然不坠。
盖其道心坚决,视死如归,故能周身火发,节节然烧,痛苦俱忘,分寸不移。
非具真解脱,得大自在,讵能端凝不动,从容以去如此乎?
树旁设香案,垆火未烬,想见虔诚礼佛,然后就化。
当时见者,莫不敬仰嗟叹,发起信心,群竞施舍,于焚身处建塔其上,狄葆贤为记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