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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道遵唐 714 — 784年7月29日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四 弘法科(四)
字宗达
姓张氏
吴兴人
幼事报恩寺兴大师出家。
年十二。
天竺义律师
受具戒。
始习毗尼开遮之指。
后传天台明静之宗。
于是广书法华。
辟经院。
置道场于支硎山
以招徕学者。
大历元年
州将韦元甫
兵部尚书刘晏
侍御史王圆。
开州刺史陆向。
殿中侍御史陆迅。
大理评事张象。
既惬真心。
愿专胜境。
相与表闻。
诏特署法华道场。
由是江东
总建道场。
一十七所。
皆自始。
天宝中
方行三昧于灵岩道场。
光明烛天。
身在光中。
莫分彼此。
异日以问荆溪然公。
公曰。
智慧光
从心流出。
盖子精志之所致也。
又尝于寺道场中。
觉身坐虚空。
廓然无碍。
识者知为垢尽之相。
兴元元年七月二十九日
卒于所居寺。
寿七十一。
腊四十六。
门人树塔旌德焉。
释道遵
字宗达
姓张氏
吴兴人也。
夙负殊操洁士称之。
荣曜不足关于心。
声尘未尝触其性。
至年二十诣天竺义律师受具戒。
报恩寺兴大师首宗毗尼传教也。
后学天台一心三观法门。
欲广写法华经置道场辟经院。
一之日发其心。
二之日规其趾。
作不逾序厥功成焉。
居支硎之福地。
大历元年州将韦元甫
兵部尚书刘晏
侍御史王圆。
开州刺史陆向。
殿中侍御史陆迅。
大理评事张象。
竞诱真心共获殊胜。
乃相与飞表奏闻。
诏书特署为法华道场。
江以东总一十七所。
皆因之首置也。
举精行大德二七人。
常持此经以报主恩。
铸卢舍那及毗卢遮那像及多宝塔
修净土当生业造弥陀佛。
复写天台教。
益乎道场置常住庄二区。
平时讲法华玄义天台止观四分钞文。
临坛度人授心扬律。
徒盈石室之筹。
天宝中灵岩道场行法华三昧。
忽睹大明上烛于天。
我身正念俨在光中。
异日问荆溪曰。
智慧光明从心流出。
非精志之所致耶。
又于本寺入法华道场睹此身在空中坐。
先證者知是涤垢之相。
其年春秋七十一。
僧夏四十六。
兴元元年七月二十九日
告终于支硎山寺。
僧益公翰公一夜同梦大殿崩。
入灭。
门人灵翰法盛道欣犹子灵源追慕不已。
树塔旌德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