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令刑寺官推原法意以颁天下奏(绍兴三年五月) 南宋 · 元衮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一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五
律令烦多,非明察详审而熟于宪章者,未免有失。故四方请谳比拟,谬误者十常二三。举此验彼,则得自论决者概可知矣。望令刑寺官具法令引用有可拟者,为之推原法意,申明以颁天下。俾郡县无承用之驳,而奸吏绝因缘之市,以广陛下钦恤之意。
乞四方之狱情轻法重者请谳以闻奏(绍兴三年十月) 南宋 · 元衮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一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九、《中兴两朝圣政》卷一四
四方之狱,虽非大辟,情法不相当者皆得奏请裁决。今奏案来上,大率皆引用情重法轻之制,而所谓情轻法重者鲜矣,岂人之犯法而无情轻者乎?欲望申敕,凡遇丽于法而情实可矜者,俾遵守成宪,请谳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