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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行夜警晨严之制奏建隆四年十一月 五代至宋初 · 张昭
 出处:全宋文卷一○、《太常因革礼》卷二
准旧仪,鸾驾将出宫,入庙,越南郊,斋宿之辰,皆有夜警晨严之制。
唐宪宗亲郊时,礼仪使高郢奏:据鼓吹局申,斋宿夜奏严。
是夜警恐与搥鼓版奏三严事不同。
况其时不作乐县,不鸣鼓吹,务要清静。
鼓吹局所申,致斋夜奏四严请不行者,当使详酌典礼。
奏严之设,本缘警备,事理与作乐全殊。
况斋宿之夜,千乘万骑,宿于仪仗之中,茍无鼓漏之彻巡,何警众多之耳目?
其宫庙门、南郊夜警晨严之制,望依旧礼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