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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故镇东军节度推官毛君墓志铭景祐二年九月 北宋 · 余靖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六、《武溪集》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景祐元年十一月戊辰,故镇东军从事毛君卒于家,明年九月壬午,葬于庐陵吉水之仁寿乡南华原先府君之茔次。
君之兄遣使持书京师,谓其友余某曰:「渐之弟才未尽施,抱恨入土,恐其名之易漫灭也,请铭而久之」。
某于君游最厚,熟其行,故得书而无让焉。
君讳洵,字子仁
世居吉水,业儒,为冠族。
曾祖讳休,侍御史
祖讳澄,赠大理评事
考讳应佺,国子博士
母曰寿春县君高氏。
君器度方正,动自修尚,幼精敏,能属辞,及冠,举进士试秘书省校书郎
性笃于孝,视荣利泊如也,凡守四官,再以亲解。
初,补抚州司法参军,先府君适知窦州,窦在南海南千里,遣人问起居者死于道,信不得通。
君喟然叹曰:「恶能以担石禄割亲之爱,经时阒然,不知息耗而自安」?
乃因郡邮言状,不待报,弃官去。
府君归朝,君再调洪之新建簿。
以书判拔萃,天子御便殿试之,所对入等,改试大理评事、迁镇东军节度推官、知宣州宣城县事,政有绳墨,民咸宜之。
未逾岁,江淮制置使器其能,奏监扬州榷盐仓。
诏既下,留侍亲疾,不就职。
执药调膳,尝而后进,积三月不之寝室。
亡何,府君暨母夫人相继卒,君与兄渐奉丧归葬,持畚土,手胝面黔,亲友不能识。
茔外松柏,皆所自树,遂结庐墓所而居之。
居忧凡二十一月,朝夕哭踊如初丧之仪,所食才脱粟,不加姜桂。
同闬诸生数十人日凑庐旁,执弟子之礼,请君敷辩经义,君对之流涕,未尝言文庐中。
非号泣时,则写佛书、读丧礼而已。
自庐次得疾,归家数日卒,享年三十二。
郡以孝行闻,诏赐其家粟帛百以旌显之。
君二昆:伯曰渐,太庙斋郎
仲曰溥,先以毁卒。
夫人生一男一女,皆夭夫人前。
君卒别葬,不祔。
其铭曰:
文行俱,家世儒。
力孝弟,恬进趋。
再弃官,为亲谋。
失怙恃,返丘墟。
饭脱粟,居倚庐。
不终丧,陨厥躯。
位未充,材有馀。
祔无妇,哭无孤。
善罔报,天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