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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皇门禁奏至和元年 北宋 · 马遵
 出处:全宋文卷九九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二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五、《大学衍义补》卷二八
臣闻古者常刑,宥过无大,至臣子之于君父,则义有所不容。
故舟船饮食之类,有不如法,皆不称误。
所以许世子止躬不尝药,《春秋》加大恶之名,唐长孙无忌入不解刀,校尉被诛死之议。
所责者重,所虑者深。
杜慢隙而消祸萌,理当然也。
尝闻太祖朝,内酒坊火,监官守卒并从极断,岂徒峻法,盖欲防患。
窃见朝廷法令素具,皇城门禁尤为谨严,而挟刃阑入,频年有之,虽常行遣,终不戒惧。
昭吉纀被入直,中有剑器,历诸门,抵便殿,曾无检察,略不觉悟。
若奸盗包藏而为之,何由而露哉?
公谩宪禁,无甚于此!
今昭吉虽已具狱,而诸门监官守卒未闻处置。
伏乞陛下察详事理,特出圣断,常法之外,更赐重行。
用谨大防,庶弭来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