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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责降第四劄子(次日中使刘温直宣赴迩英阁,上面谕,令供职。)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二、《司马公文集》卷三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
臣自今月十一日以来,已曾三次奏,乞与傅尧俞等一例责降,未蒙开允。
今又准中书劄子,以侍讲钱象先奏,乞催臣依旧赴经筵供职,奉圣旨,令臣疾速朝参供职者。
臣仰荷大恩,所宜奔走奉承诏旨。
然臣退循义理,有所未安。
是以不敢茍贪荣禄,至重有敷陈。
臣与傅尧俞等七人同为台谏官,共论濮王典礼。
尧俞等所坐,臣大约皆曾犯之。
尧俞等六人已蒙圣恩尽得外补,独臣一人尚留阙下。
使天下之人皆谓臣始则唱率众人,共为正论;
终则顾惜禄位,茍免刑章。
臣虽至愚,粗惜名节,受此指目,何以为人?
非徒如是而已,又使讥谤上流,谓国家行法有所偏颇。
臣是用昼则忘餐,夕则忘寝,入则愧朝廷之士,出则惭道路之人,藐然一身,措之无地。
虽知违犯天威,负罪愈重,岂敢更复朝参供职。
伏望圣慈曲垂矜察,依臣前奏,早赐责降。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