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杜相公书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六、《元丰类稿》卷一六、《曾文定公集》卷五、《文粹》卷四、《文章辨体汇选》卷二二八、《八代文钞》第三二册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伏念昔者,方巩之得祸罚于河滨,去其家四千里之远。南向而望,迅河大淮,埭堰湖江,天下之险,为其阻阨。而以孤独之身,抱不测之疾,茕茕路隅,无攀缘之亲、一见之旧,以为之托。又无至行,上之可以感人利势,下之可以动俗。惟先人之医药与凡丧之所急,不知所以为赖,而旅榇之重大,惧无以归者。明公独于此时,闵闵勤勤,营救护视,亲屈车骑,临于河上。使其方先人之病,得一意于左右,而医药之有与谋。至其既孤,无外事之夺其哀,而毫发之私,无有不如其欲;莫大之丧,得以卒致而南。其为存全之恩,过越之义如此。窃惟明公相天下之道,吟颂推说者穷万世,非如曲士汲汲一节之善。而位之极,年之高,天子不敢烦以政,岂乡闾新学危苦之情、丛细之事宜以彻于视听而蒙省察?然明公存先人之故,而所以尽于巩之德如此。盖明公虽不可起而寄天下之政,而爱育天下之人材,不忍一夫失其所之道,出于自然,推而行之,不以进退。而巩独幸遭明公于此时也。在丧之日,不敢以世俗浅意越礼进谢。丧除,又惟大恩之不可名,空言之不足陈,徘徊迄今,一书之未进。顾其惭生于心,无须臾废也。伏惟明公终赐亮察。夫明公存天下之义而无有所私,则巩之所以报于明公者,亦惟天下之义而已。誓心则然,未敢谓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