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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安吉县灵峰殿记 北宋 · 陈舜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四、《都官集》卷八、同治《湖州府志》卷五五
障南古邑灵峰在西南,水石甚美。
负山为宇,始五代开平丁卯岁高僧义璘号明义大师作也。
吴越王重佛尚施,因用褒赐,且名灵峰
长兴癸巳岁始作佛殿,以待有像。
宗室太傅之夫人刘氏粤通夕梦,喜发檀信,乃损奁金,选工奏技,香涂严饰,尊侍列席,盖已大备。
越一百五十有九年,实皇朝治平元年甲辰,追用嘉祐壬寅明堂诏书,改赐令额。
虽承平天覆,林泉有光,而风雨岁久,土木坏矣。
院之七世法嗣仲贤曰为上首,游方受道,多所明达,贤首法门,持擅师讲。
行力既馀、博善兼术。
于是徒尊于堂,人向其方,叹此倾圮,慨慕兴作。
俄有邑民施则安、则寅、则宽、彦邦,及嘉禾沈承礼、唐简,远近十馀姓人,方企重师学,亦乐植福果,乃聚钱三百万,共起敝旧。
治平丙午十二月十九日己亥经始,明年春大落成。
金椎奠础,文木绳直,若植其楹,如飞其甍,丹漆内外,绀碧上下,视古有褒,于邑为胜大哉。
薄伽梵之道也,以无我为己,故万物莫能踰;
以无尽为仁,故群生莫不被其力;
以无边为量,故大至于虚空而不容;
以无受为得,故施等于大地而不为极。
顾一微尘之财,施一毛发之栋宇,乌所以报称者?
然智者之至于斯也,修作之体空而成坏等,悭施之性一而受舍忘,中立于无相之域,而大寓于有为之时,岂复一事而非道者
使众人之至于斯也,香火以荐,歌呗以乐,登降旋拜,一合掌,一俛首,类如是者皆生乎无心而致其心,遂即其心而识乎无心,则其报于佛多矣,其利于人远矣。
可不记诸!
时治平四年八月初一日丁未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