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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乞罢安焘并正门下尚书诸官之罪劄子元祐元年三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七
臣等近以安焘除命未当,及因给事中封駮遂不令书读行下,累具论列,并弹劾门下、尚书省经历官司。
至今未蒙追改施行,臣等待罪风宪,见朝廷纲纪颓废,命令乖失,茍不竭尽死力以救补之,则陛下何用置言路?
臣等何颜在官次?
自陛下临御以来,以至公为心,直道为政,故凡见于施为者皆大服天下之心。
今忽然行此一事,惊骇物听,与从来政事大异,甚非所望于陛下者!
安焘德薄望轻,不自卓立,朋附章惇,依阿其间。
今度越众人,无故进位,已失公议,而又制敕不循典故,袭斜封以避官司封駮。
不意圣朝为此,此必有奸邪之论以误陛下。
殊不知中书宣奉行,门下之省审读乃历代典章,一有不备则不成制命,等安敢受之哉!
夫圣人善能救过,不能无过。
故六经不美尧之任己,而美其舍己。
不称汤之无过,而称其改过。
今陛下追此事无甚难也,于閤门告身,罢宪新命,且令依旧同知外,范纯仁自从别制宣下。
门下侍郎尚书仆、丞吏部等经历奉行官司皆不能建明执奏,诖误圣朝,各付有司明正其罪。
使中外释然知朝廷尊严,典宪振肃,以销侥倖之望,杜绝私邪之谋,而成就陛下纳谏之盛德。
在陛下一言而已,何迟迟而不为也?
臣等不胜听命待罪激切之至。
〔贴黄〕陛下开奖言路,多见听纳,何独于此一事不蒙开允?
缘朝廷正宜守纲纪,重命令,今差误非小失,臣等所以不避烦渎,期于得请则已。
伏望检会前后累状,付外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