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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玉字元韫序至和二年二月 北宋 · 王令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六、《广陵先生文集》卷一五
至和二年高邮之学成,后三月而令来,因尽得高邮之士。
方是时,元韫之来盖已久,而学之人多附而喜者。
令至独甚后,元韫间尝谓予曰:「人之于我则然,而我之于人,要待子则合也」。
予犹辞且不之当。
然观其泛泛相上下,与众殊不相分,久,虽知其意自有所在,而外终如无所好恶者。
然此乃令之所不能也。
令性朴略,趋世喜自径,不能曲折以顾避,以是多失于人。
间亦自挽引,时就低下,未几而复,以是亦自忧。
而子乃得吾所不能者,久则愿合焉。
一日,乃请曰:「吾亲之名予以玉,殆亦有训,而字者忘所称,今敢望子焉」。
令谓之曰:甚哉,大人之善名子也!
然他人之字子既不称,是吾亦人也,子何所望哉?
虽然,古之言玉者多矣,皆非予所及也。
予独爱孔子之言曰:「沽之哉!
沽之哉!
我待贾者也」。
盖予尝尽心焉。
又常思玉之所以能取重于世者,由玉终自贵重。
世有知玉而愿用之者,或时自求去;
假人无所用之,则玉贵犹尔也。
信乎有玉而强人使售之,非唯玉以是贱,而得者亦不知玉将安用之也。
盖圣人之取于玉如此。
予亦敢用是以为元韫之爱也。
至和二年二月日,王令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