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乞罢详定役法状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元年七月二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右,臣先曾奏论衙前一役,只当招募,不当定差,执政不以为然,臣等奏乞罢免臣详定役法,奉圣旨不许。经今月馀,前所论奏,并不蒙施行,而臣愚惷终执所见。近又窃见吏部尚书孙永奏,驳臣所论。盖是臣愚闇无状,上与执政不同,下与本局异议,若不罢免,即执政所欲立法,无缘得成。况今来季限已满,诸路立法文字,节次到局,全藉通晓协同之人,共力裁定。如臣乖异,必害成法,乞早赐指挥罢免。所有臣固违圣旨之罪,亦乞施行。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