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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散大夫少府监吕公墓志铭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三
公讳希道字景纯
其先自太原副留守,始为河东人
文穆公而下,三相五尹,遂家开封,世族冠天下。
曾祖蒙亨大理寺丞,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魏国公
祖夷简,守太尉致仕,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秦国公谥文靖公,配飨仁宗庭。
考公绰,翰林侍读学士,赠司徒
曾祖妣李氏、祖妣马氏,妣上官氏,封魏、秦、英三国太夫人
公为儿童时,已端愿不妄言动,文靖公参国政,奏授守校书郎
遇郊礼,将复奏迁官,公方七岁,固辞,请及族人之未仕者。
文靖公由是奇之。
庆历六年,献所为文二十卷,召试学士院,赐进士出身
司徒出镇永兴秦凤,皆以书写机密侍行,入判登闻鼓院
宗室女之子例得官,无嫡庶辨。
公上疏请杀庶子官爵,至今以为定法。
通判扬州
大姓汤氏讼阅十二年不决,部刺史檄责,州将患之。
公曰:「世岂有不可穷竟事实耶?
请不问汤,先治吏」。
果得情,鞫吏受财数百千,黥吏,止讼。
三司使邵必以解池岁课久负,慎择守,奏公知州事
陕西转运使张靖薛向盐法非是,诏委近臣同三司考究。
漫生盐岁约增二十馀万缗,以为非实,移公案验。
公曰:「漫生盐岁实若以为钞,即溢钞分布诸路,害盐法如此,虽无漫生可也」。
议者以公言为然。
始,解人不知向学,公毁淫祠及寺无旧额者百馀处,取其材广学宫。
士得居处讲习,即学为公立生祠。
和州
郡境有麻湖,濒江二十里,环湖田数千顷,无畜泄之备,雨久则田皆陷泽中,为一方患甚钜。
公疏河通江介湖中为沟港,雨暴注则泻诸江,因沟港通运舟达城中。
数千顷皆为良田,岁收三百馀万斛。
朝廷优赏其功。
熙宁六年,初行免役法,有司欲过取羡钱。
公召诸邑,使量民力为入额,一定无所增损。
使者谓公措置不当,奏劾以他事,竟释罪,而朝廷以公所定役法推之一路为式。
神宗方讲修马政,置河南北监牧二使,枢密使陈公升之公权领其事。
朝廷素知公,遂任为河南监牧使
公建议:「川茶、色帛,蕃部资以为急用。
邛蜀茶岁出不胜计,积久贱,即弃之。
内帑缣帛新压故,不时泄,且坏。
请以西川上供银易,帛渍损者变绯绿,转致塞下,以易蕃马」。
诏即行之。
并废原武、淇水两监,岁省钱二万缗,民佃牧地四千五百馀顷,得租六万斛以助买马。
朝廷方委公马政,而献言者以冗占牧地民兵,请一切废监。
公言:「兵马钱谷,国之要务。
兵阙可招,钱谷可敛,马废,不可旦夕得。
唐初,因隋马三千匹,命张万岁领牧事。
麟德中孳数至七万六千,置八使领监,跨兰、渭、秦、原四州之地,犹为狭隘。
国马之盛,独称有唐,而缓急有备。
今两监牧地止二万顷,比唐十不及一。
臣承乏领使,国马大事,不敢避万死尽言」。
书上,建议者惭沮不敢辨,乃捃公以报孳息不实,卒废监,公亦还朝。
神宗察公言直,释其罪。
公初以奏课对,神宗谕以言者欲于沙苑牧羊,计纲入京。
公言:「此细务,臣不敢烦天听」。
上曰:「有唐故事」。
公曰:「唐都雍去沙苑近,今京师非比也」。
条其利害,凡费缗钱数万,神宗释然纳之。
开封府推官
民有相詈激语,近讪上,无悖慢情,尹及同僚皆欲以指斥抵法,公力争请上闻。
神宗果笑曰:「小人无知,灼非本情」。
释之,府中皆叹伏。
廨火延烧比屋,坐左迁监南京粮料院
数月,朝廷察其非辜,迁知滁州
又知汝州权发遣三司都勾院,除知澶州
辞日,上谕公以河徙,欲镇安百姓,执政进拟从官,朕选用卿。
公至澶,以治绩称。
秩满再任。
河朔保甲白昼持梃,公为盗。
教队巡检和德挟提举司势,因缘枉法,掠聚货贿,监司隐忍不敢诘。
公一日发其赃状,僚属皆惶恐,公即独奏其事,捕德下狱。
提举官闻之,驰驿至澶,取保甲囚尽释之。
公曰:「山可移,狱不可变」!
既穷治,取其首领于劫掠处斩之,馀皆配隶,澶人感泣。
朝廷亦命他路监司审其狱,皆实,重贬德。
自是与提举司益不协。
保甲有犯法者,诸邑稍加惩治,则必反中以他事。
公檄诸邑,保甲犯法,有疑必送州。
至则悉论如法。
提举官怒,欲劾公,其同僚以公词直,不敢书,乃已。
元丰五年夏河东注,灵平埽一夕溃岸,几决。
公曰:「此正前日之曹村也,事不可再」。
即驰至河上自督役。
河得无虞。
先是河决小吴,南直灵平下埽,甚急,当岁有水患。
乃请开大吴口导河循西山北流,论者以为得禹之旧迹,自是曹村无水患矣。
转运判官张适河朔盐利以助边计,诏推行之。
公曰:祖宗手诏在,北门地多斥卤,民所衣食,故通盐不禁。
河朔之人可安不可扰」。
深恨怒。
初,澶河未徙,南北城相望,河贯其内,故并河为禁地。
河既徙而北流,人往来退滩,未有禁。
有盗十馀人劫掠他州县,夜道退滩,因奏:「强贼由城中过,法当案责守臣」。
遂罢还朝。
今上即位,朝廷亦悟公无罪,除知湖州
吴兴六邑出役钱七万七百馀缗,而募直止四万二千,其馀为羡,公首请蠲除。
书上,与详定所议合,即施行之。
徙知亳州淮南饥,仍岁大雪,民冻饿滨于沟壑。
公至,即请出常平仓赈救。
民有坏屋以爨,公不俟闻,发官刍贱鬻之。
公上言:「朝廷以孤幼财产尽录以寄官,俟长而给之,此仁圣惠恤之至也。
今之诸路监司不能上体朝廷意,往往假贷,藉以为他用,民有终身垂白不能得者。
请立法,毋辄贷用」。
入为少府监
元祐六年三月乙丑寝疾,终于京师兴宁坊之第,享年六十七。
公性宽厚,平居沈静端默,虽子弟不见其喜愠。
熙宁元丰中,士急于进取,公雍容其间,安分,随所适而乐。
遇事有不可,必力争。
元祐之初,吏治宽平,公雅量自如,亦不改其故常。
为十郡,皆有惠政,去而人思之。
有文集二十卷。
其官自秘书省校书郎五迁为太常博士,又七迁至太常少卿易朝议大夫中散大夫左中散大夫
虞部郎中王珣瑜之女,累封华原郡君,先公五年亡。
子男九人:之问,朝奉郎
延问,宣德郎
君问,通直郎
昭问,宣德郎
荣问,河南府左军巡判官
徽问,真州六合县主簿
舜问,泗州司理参军
刍问,假承务郎
次不及名。
延问先亡。
女四人:长次皆宣义郎张埴,次通直郎王博古,次宣义郎张卿佐。
孙男十人:时中,早亡;
有中、守中、刚中,假承务郎
和中、惇中,并亡;
民中、适中;
馀未名。
孙女十人。
其年六月壬寅,诸孤奉公之丧,葬郑州管城县怀忠乡神崧司徒公墓之右,华原夫人合祔。
前葬,以太学博士许君之彦状来谒铭,谨诺而铭曰:
温温吕公,惇德有容。
奕世不显,公奋自躬。
有惠于州,有劳于使。
惟帝知之,乃命以事。
屡进屡已,不见色词。
如川之渟,人莫挠之。
谓公不达,公事四世。
开国中都正卿是位。
谓公不寿,亦既耆老。
公多孙子,福禄是保。
怀忠之原,神崧之宅。
呜呼吕公,兹谓不没。
按:《范太史集》卷四二。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六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