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蠹论 其四 北宋 · 华镇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五一、《云溪居士集》卷一六
仁义、礼智、孝弟、忠顺,为之在人,求之可得者,谓之性;
死生、寿夭、贵富、贱贫,制之在天,求之不可致者,谓之命。
性有正有否,命有吉有凶。
正者吉,否者凶,天人之理,报施之常也。
然正者未必吉,不幸而凶者有矣;
否者未必凶,幸而吉者有矣。
修性而不失其正,以顺受吉,可以无愧;
以不幸而或凶,可以无憾。
性之不修而失其正者,以顺受凶,自取之也,能无憾乎?
幸而或吉,非所宜也,能无愧乎?
故君子修性而不言命,命之在天者,听之而已。
商王受曰:「我生不有命在天」?
祖伊述之以为戒,武王数之以为罪。
天命之说微矣,故孔子罕言,而子贡不得闻。
古之善言天命者,莫详于孟子
孟子曰:「莫之为而为者,天也;
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言天命之所制,非人之所能为也。
如此,则知天命可听而不可图;
可图而为之者,修己而已。
又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言不以天命贰其心,敬修其可愿也。
知此则知天命不在人事之先已。
又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
是故知命者不立于岩墙之下。
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言人事尽然后可以言天命;
人事未修,自贻伊戚,未可言命也。
如此,则在我者,君子之所当尽也。
又曰:「哭死而哀,非为生者也;
经德不回,非以干禄也;
言语必信,非以正行也。
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
言尽其在我者,而不度其在天者也。
如此,则知物之在外者,虽出于性,君子不敢殉;
理之在内者,虽制于天,君子不敢怠。
又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
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
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
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言外物在所忘,而德性在所善也。
如此,则知求此而不求彼已。
又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
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言物不可必得,而善易致也。
如此,则知志于道而不惑于物已。
志于道者,其为善也安;
不惑于物者,其所遇也自得。
此穷理尽性而达乎天命之极致者也。
尽性命之说,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故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
颜回簟食瓢饮,而不改其乐。
内外之分素定,荣辱之境素辨故也。
古之人所以贵知天命者,贵其能与此也。
天下之人亦贵知天命矣,然不合于古之人。
天下之言命也,考时推日,约消息满虚,以求吉凶祸福之期,计死生夭寿之数也。
谓有其期者,积日累月,时至必应,贤者无所补,不肖者亦无所失;
有其数者,脩短疾徐,物无僭差,仁者无所益,不仁者亦无所损。
以功见赏,以仁致寿,则曰时命然也,非才力德善之所预;
以罪见罚,以鄙致夭,亦曰时命然也,非愚暗过恶之所召。
夫贤者贵,不贤者贱;
仁者寿,不仁者亡,圣人之训也。
有功者赏,无功者废;
有罪者诛,无罪者置,帝王之法也。
此两者相资以为用,人主操之以劝善惩恶,砺世磨钝,济功业而杜暴乱者也。
举天下之人皆曰有期有数,则是贤才不足尚,事业不足为,德善不足勉,罪恶不足避,爵赏刑诛委为虚器,而沮劝之权不行矣,人主何以诱善良、禁奸宄、济功业、止暴乱乎?
天下媮脱苟简,陵厉恣肆,不以修饰笃懋,敦厚畏敬为意,其弊起于命说胜而人事轻。
命说之为蠹,亦已甚矣。
王者将大有为,命说之蠹,不可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