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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左丞1085年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三二、《道乡集》卷二一、嘉靖《惟扬志》卷三三、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六三、光绪《甘泉县志》卷一九 创作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伏闻左丞建康移镇维扬,客有知浩详、爱浩至者前揖而贺曰:「子之父前此二十年为池州贵池县主簿,今左丞王公方抑首于其州之掾曹,分朋好也,视同寮为特厚。
子今乃获指令于公之节钺之下,公将善必子称,罪必子宥,庇子不浅矣」。
浩窃应之曰:「客虽不浩贺,浩固已自贺若不胜者,但非客之所谓也。
夫扬为东南一都会,頖宫萃四方之学者,旦暮讲习,纷如他州,所设师儒悉皆命自朝廷。
朝廷非不惓惓也,刺史更加意焉,霁威俛首接之而厚其仪,养之而厚其财,以风动一方之俗,使勇发而为善。
父诫其子,兄诏其弟,妇勉其夫,长帅其幼,朋友相切偲而不怠,以承嘉惠,以称盛德。
贤能成器,惟恐不先,冥顽悛恶,唯恐居后。
则民之化之,或观或感,浸寻乎仁义廉耻之风,而黄堂日以无事矣。
《记》曰:『化民成俗,其必由学』。
此之谓也。
扬之建学,为日固久,刺史加意于此者,远则惟魏国韩公,尝增其田畴;
近则惟秀国陈公,尝新栋宇。
且钜公名卿,由廊庙侍从之贵,拥节钺而镇是邦相踵也,或以此为不急之务,而莫之谁何;
或有其意而车未停骖,坐未暖席,遽被命去,而不得为。
是以旷数十年间,无与陈、韩二公并者,况欲绍复鲁僖蜀文之盛乎,是可为太息也。
浩闻王公之贤,小之剖符守一州,而一州享其利;
大之辅佐理四海;
而四海受其赐。
谈士颂之,文士纪之,志士畏慕而法之。
今其来也,必举化民成俗之言,绍复鲁僖蜀文之盛,不俾韩、陈二公擅美誉于无穷。
浩之自贺,实在于此,非客之所谓也」。
客曰:「然仆固失之,子亦未为得也。
子不闻王公之为人乎,处艰剧如简易,临苍黄如平日,才至大也;
事无纤而不该,理无幽而不烛,识至明也;
彼方戢舌而独抗其议,彼方缩手而独致其身,气至刚也;
与六合而争衡,纳万物而犹裕,量至广也。
为小官时已如此矣,譬松柏才拱把而磥砢,节操已有高耸千寻、大合百围之势,识者率以宰辅目焉。
至其尹上京而登政府也,辨匿姓之书而全百千之命于危疑之际,止徙墓之请而安亿万之魂于冥漠之间,以至宽市易之逋,措曲狱之刑,下膏泽于旱暵可忧之时,排奸邪于根本难拔之地,其他盖不可以悉数。
是其才识气量能使普天之下无一夫不获者明效矣。
匪朝伊夕,入秉鸿钧,弼亮圣主,比隆时雍,其又将不止于此,岂区区敛其施于一頖宫哉!
督府千里之内,官吏待之而裕其职业,农夫待之而裕其耕耨,百工待之而裕其斲削,商旅待之而裕其阜通,非特頖宫之士愿深而望切焉。
子之所言,何异楚人亡弓楚人得之,犹有楚国之限者也」。
浩窃复曰:「客前之所贺浩者,出于私情,故专在一身而遗頖宫。
今之所以辟浩者,归于公议,故博及天下而略頖宫。
浩虽鄙人,亦粗晓于斯二者,独以頖宫为言,则庶几所谓思不可出其位之意也。
孟子公孙丑曰:『子诚齐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
浩承乏于扬之頖宫者也,知頖宫而已矣,不亦可乎」。
客既退,浩因记其言,今辄书以叩将命者。
恭惟知府左丞资政矜其愚而恕其罪,不独浩之幸也,一方多士之幸也。
浩属以职贱拘文,不敢越境外,谨遣诸生持书前迎台旆,干冒钧严,浩下情无任背汗肌慄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