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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氏安人墓志铭1156年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二、《苕溪集》卷五一、《海虞文徵》卷一九、《虞邑遗文录》卷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安人徐氏,世莆阳人,徙居吴郡,故尚书户部员外郎同郡钱君观复之室也。
户部之亡也,安人命长子俣来吴兴,以户部遗意属铭于余。
葬未几,俣再至拜且泣曰:「天不悔祸,吾母又弃诸孤,俣不即死者,以窀穸之故。
今克葬矣,而铭未立,顾怜我而深悲之,且察吾母之素志而赐之以铭,匪公其孰赖」。
余心感焉,不敢以老且病为辞。
安人讳温字德柔,曾祖真枢,故不仕。
祖模,赠正议大夫
父铎,熙宁中廷对魁天下士,仕至吏部尚书,赠少师
安人少师之季女也。
生有令姿,性识通敏。
母吴国夫人莫氏知其非凡女子也,甚爱之,重于择对。
于时太师蔡鲁公少师同里,愿得安人为子妇,吴国辞焉,私语其子:「吾女当妻士人,终不与势家子以苟名位,尔等志之」。
户部时为太学生,以上舍两优解褐,名声烨然,盖常拒势家之求姻者,或以安人闻,乃自喜,以为得所愿。
两家事适相契,乡里至今艳之。
安人之归钱氏也,事舅如父,事姑如母,宗族内外,礼意周洽,被服简素,如寠人子,相夫必以义。
户部佐州郡有能称,旁近有疑讼,久不决者往往委之,吏牍堆几。
安人尝戒左右,毋得以他事关白,俾之尽心;
或从旁赞决,言动得理。
前所舅朝议之葬,营奉久之不能具,或劝累甓代椁,安人曰:「不然,天或者见假,生理未泯,而追念今日之阙,虽悔何及」。
斥所御簪珥等鬻之以佐其费。
户部感服,以为:「吾意亦及此,而不言者,恐汝难之也」。
其后赀费益窘,安人意虑精密,重以俭勤,寸积铢累,十有馀年,遂克成家。
叹曰:「吾有屋可居,有田可业,不啻足矣,尚何求」。
凡言利道者,皆谢弗听。
平居不妄费一钱,至宾祭馈遗不敢少简。
人以艰危见咨,未尝辄拒。
闺阃事井井秩秩,不亟不徐,而人自祗率。
喜释氏学,治钟饭僧,崇饰佛像,费不可计。
阅贝叶书数千卷,晚有得焉。
绍兴二十六年六月十七日卒,享年五十有九。
诸孤以其年十月壬申葬于虞山之西,祔户部之兆,礼也。
安人户部升朝,遇郊祀恩封至安人
男四人,曰俣,左迪功郎,曰佃,从政郎,皆太学名士,相踵登第。
曰佖、曰僩,业进士举,僩先夫人十月卒。
女二人,适右迪功郎、监潭州合茶场大年左宣教郎、新筠州州学教授徐廷献。
铭曰:
呜呼安人志曷伟,率德蹈义佐君子。
被服简素心不耻,肉视菜荠甘且美。
服勤于家岁其几,高门峥嵘雄我里。
郎君竞秀名煌炜,积金满籯不足喜。
志业克就谁与比,为善之庆有如此。
苍山同穴不踰礼,我谂之铭光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