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推行方田手诏大观元年二月己卯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四、《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八
农为政本,今天下承平日久,而赋役未均。
富者税轻,贫者税重,殆兼并游手,豪夺侵渔故欤。
乃者神考命方田,制地力土宜而均节之,以作民职,以令地贡,其法详尽。
累年于兹,未克底绩,其怠可知。
可候岁丰农隙,选择能吏推原法意,自近及远,始于一州,以及一路,布之四方,使民无偏重之患,以称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