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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编修1162年 宋 · 王之望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六一、《汉滨集》卷一○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某顿首。
比承选参枢幕,结课归班,想遂有峻除,便登要近也。
瓜洲之变,天下大庆,狂暴之极,势必至此。
前年元枢书固尝言之,果如所料。
尔后累月,亦不闻诸军乘势深入,投机之会,似稍失时。
或战或和,进退未决,师老财费,定当如何?
取地甚易,保之实难。
要之,不大歼其众,未可议恢复也。
大驾至建康,士气必振,将帅有能摧锋而前者否,回銮在何时?
蜀中事言之不能尽,敌尚扼散关,守备甚固。
岁前宣抚使姚仲攻不克,遂令将三万馀人出秦亭以攻巩州,又不能下。
此月初退保甘谷城,遣偏将戍秦亭,应接洮、
又取河州,见图熙州德顺军
王彦之众分屯商、虢、陕、华四州间。
虢、华为敌取,敌去复得之;
陕州亦被攻犯,事未可保。
我师十馀万众,与敌相持半年于此矣。
供输调护之难,不言可知。
事变之来,千端万绪,一或失当,便触祸机,处势艰危,无甚于此。
盖蜀中向来用兵,又吴为宣抚,诸将受其节制,而主财计者皆其腹心之人,故诛求可节,应办差易。
总所以孤立一司有限之积,应三军仓卒无穷之须,朝廷在远,无所倚重。
虽使古人居此,亦未必无悔,况如不肖者哉!
兵家举措,事成则乘胜而进,自取功名;
逗留则称粮道不继,嫁祸于有司以自解。
仆皆先事办具,要使无以为词。
当与者,虽多至数十钜万而不吝;
不当与者,一钱不可横得。
裁之以制,应之以权,而守之以义,不惊不惧,迟速惟宜,亦可谓顽矣。
罢兵日久,敌忽犯塞,警报仓卒,事皆创行,昼夜不得息者五十馀日。
水航陆负,自利州至鱼关五六百里之间,相踵不绝,而百姓不与其劳,人皆骇异。
粮糗钱帛所在桩积,未尝稍乏,士众悦服。
宣抚尤见推重,腹心相照,称叹感激不容于口,以为前后军兴,饷馈未有如今日之裕然者也。
然于四川常赋盐酒之外,一毫不歛,惟利路以迫近边界,调夫于关外运粮勿已,盖有不得已者。
州县间约束素定,绝无行移,而赡军岁入络绎而至,争先取羡,以赴期会。
本所未尝遣一卒、差一官、追一胥、起一狱,以相迫促也。
岁终籴本、折估比较租额计增二百六十馀万引,比递年最高之数增三百八十馀万引。
呜呼,已极不可复加!
李巽度支盐铁转运,涖职一年,征课所入如刘晏之多,明年过之,又明年增一百八十万缗。
以今视之,可无愧矣。
此皆朝廷采听信任之明,四路同官悉心协济之力。
仆以不才,得免旷责,岂非幸耶?
兵兴之初,诸将各营山寨,般粮运帑,为保险自固之计。
兴元惊扰尤重,守官者往往逃遁而西,流言相怖,远近惶骇,人人莫有固志。
虽东西路亦有欲谋移治者,相劝仆迁避者多矣,盖利州无兵之可守,无险之可恃也。
仆谓此户部仓库所在,其中贮积甚多,既不容般运,吾将安往?
事若不测,亦以一家殉于此而已矣。
因泰然不动,处之若事无时,且立赏罚,禁止官吏之奔窜扇摇众心者。
于是人情翕然安定,自剑而西,如不闻有兵,郊邑间熙熙然也。
此不待仆言,人皆能道,因书略及耳。
许丈到阙,忧本所之不足,请添印钱引百万,渠意甚善。
此亦未尝增添,恐有币轻之患,姑少缓之。
近申明朝廷,乞陕西行用钱引,已依所请,今甚流通,诸军不复多邀银绢,大为公私之利。
度牒五千道,才卖十之一二,今既减价,必速售也。
官告发及五六分,讼词不息,吏缘为奸。
有一户八千引而不到官,皆为官吏所乾没,可惜可惜!
仆之措画,大抵随事消息,以尽变通,务在军民之兼裕,供馈虽广而所费省。
谓如增价以籴月粮,士卒既利而官实得贱米。
盖既出戍,有添支口食,而家小食月粮不尽,却得高价以资助征夫。
又赍见钱就籴于关外四州,比之转输,其直甚减。
四州临边,谷米不自保,而官为增价以收,民固便矣,又得此钱以应率歛,上下无不利。
只此两事,自省百万馀引,其他皆称是也。
军行合有糗糒,前此皆诸军自造,数不能多,而民被其扰,仆夏秋间预作措置,兑买四州秋税,造一色糜棋子,凡二百馀万觔。
军中云,只食糜棋子,亦可为数月之粮。
此皆前所未有也。
凡此等事不可悉数,姑举其一二耳。
宣抚所以深相照者,盖每事应手,殊不费其力也。
闻尝谕其将士云:「老宣抚时,军食不继,折估欠四个月,尔辈所知。
总所钱粮应副如此,若不能立功,他日何所推托邪」?
军中多为歌谣以赞誉,不欲写去耳。
宣抚去冬病作,势颇危殆,人心忧惶。
十二月后渐平,亦一方之幸也。
自兵兴后,兵书羽檄及申奏朝省之文,皆仆自亲,已充栋宇。
其间多关利害,不能尽致,略录一轴奉呈,可以见其梗槩也。
久欲遣人到朝廷,实为无暇,欲少说则不济事,多说则不可尽,所以懒于发信。
兼有事公议,说不说何所损益,独于吾友不可不略述所怀耳。
仆自别后,精力之衰,一年不如一年,入春以来尤甚,一病阅月不能出。
今虽勉强,全枝梧不行,方此艰难,又不能便尔求去。
有劄子恳庙堂,乞边事稍定陶铸一宫观差遣,期于必得。
不然须致仕而归,幸于东道力为一言也。
虽有投劄,今更纳一本,吾友面致之。
兵用不用,间虽见次第,才有定议,便告下手,文字到此亦在秋中,庶可趁时出峡,不容缓也。
其私计之不便,劄子中详言矣。
吾友以谓仆可留乎,不可留乎?
朝廷用人未尝不均劳逸,既尽其力,必恤其身,而及其家。
以其去留久近、难易、閒剧,比方前人,略相参酌而垂情焉,则足以尽天下人材之用。
曰某也才,吾方倚之,于彼岁为此言,然初无毫发异于寻常,而徒久置之于不便之地,然则人孰肯为才乎?
皆如仆之不才可矣,若果有才者亦岂肯尽其用乎?
人臣之大戒,以东西南北不择事而安之为忠,故《春秋》严君臣之分,不以家事辞王事。
然《北山》之大夫役使不均,辄形于怨刺,其诗曰:「嘉我未老,鲜我方将。
旅力方刚,经营四方」。
说者曰:「嘉、鲜皆善也。
王善我未老乎,善我方壮乎,谓我之气力方盛乎,何乃独久使我经营四方也」?
其自矜不逊如此,若责以《春秋》之义,自当诛绝,而圣人取之以垂万世,常窃怪之。
反复思惟,而后得其旨。
《春秋》所以立大法,诗人所以尽下情。
夫君上出命,下之人或不能承,在王法有所必诛;
人臣尽瘁,上之人或不加恤,在人情岂容无怨?
下之以情怨上,亦犹上之以法诛下,有不能自已者。
是故文王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戍役,歌《采薇》以遣之,《出车》以劳还,《杕杜》以勤归。
叙其征行之久,往来之勤,「靡室靡家,不遑启处」,慰劳而抚摩之,于再于三,以谓不如此不足以承天保之政也。
北山》之诗与《采薇》、《出车》、《杕杜》,其言大抵相类,而美刺之不同如此。
盖《采薇》三诗出于上,而《北山》之诗发于下也。
文王将帅守卫艰勤,而无《采薇》、《出车》、《杕杜》之思,安知其无《北山大夫之作乎?
虽君子之仕,志存许国,不以通塞易虑,然先王之政,未有不本于人情者。
人情有所不欲,未尝抑而行之。
圣人以《春秋》、风、雅立大法而尽下情,岂不两得也哉?
若仆辈初无事劳可纪,而叨冒过当。
光华持节,遍阅诸司,日愧《伐檀》「素餐」之讥,上不敢冀《采薇》将帅之荣,下无从起《北山大夫之怨,姑因议论所及,以释经义之疑耳。
仆老矣,非有倖觊如前政数公之进用,姑欲得一閒官以归东南。
造物照知有素,亦必哀怜之也。
所欲言者无穷,病倦不能尽,幸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