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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方礼部书 宋 · 郑樵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七三
樵自读书螺峰以来,念无半席之旧,又无葭莩之馀,虽辱君子特达之知,欲再通起居,又不敢也。
乃者蔡丈郎中以礼部内幅相示,不谓平生有此遇也。
谨历所以在日月之下,不敢孤负寸阴者以陈也。
樵每叹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而事多;
载籍本无说,腐儒惑之而说众。
仲尼之道,传之者不得其传,而最能惑人者,莫甚于《春秋》、《诗》耳。
故欲传《诗》,以《诗》之难可以意度,明者在于鸟兽草木之名也,故先撰《本草成书》。
其曰「成书」者,为自旧注外,陶弘景集《名医别录》而附成之,乃为之注释,最为明白。
自景祐以来,诸家补注,纷然无纪。
樵于是集二十家《本草》及诸方家所言补治之功,及诸物名之书所言异名同状、同名异状之实,乃一一纂附其经文,为之注释。
凡《草经》诸儒书异录,备于一家书,故曰「成书」,曰「经」。
有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以法天三百六十五度,日星经纬以成一岁也。
弘景以为未备,乃取《名医别录》以应岁之数而两之。
樵又别扩诸家,以应成岁而三之。
自纂《成书》外,其隐微之物,留之不足取,去之犹可惜也,纂三百八十八种,曰《外类》。
三书既成,乃敢传《诗》。
以学者所以不识《诗》者,以大、小《序》与毛、郑为之蔽障也;
不识《春秋》者,以三《传》为之蔽障也。
作《原切广论》三百二十篇,以辨《诗序》之妄。
然后人知自毛、郑以来,所传《诗》者皆是录传。
又《春秋考》二十卷,以辨三家异同之文。
《春秋》所以有三家异同之说,各立褒贬之门户者,乃各主其文也。
今《春秋考》所以考三家有异同之文者,皆是字之讹误耳。
乃原其所以讹误之端由,然后人知三《传》之错。
观《原切广论》,虽三尺童子亦知大小《序》之妄说;
观《春秋考》,虽三尺童子亦知三《传》之妄。
辨大小《序》与三《传》之妄,然后知樵所以传《诗》、《春秋》,得圣人意之由也。
《诗》主在乐章而不在文义,《春秋》主在法制亦不在褒贬。
岂孤寒小子欲斥先贤而为此轻薄之行哉?
盖无彼二书以传其妄,则此说无由明,学者亦无由信也。
自古立书垂训家,亦不讳其如此也。
凡书所言者,人情事理可即己意而求,董遇所谓读百遍理自见也。
乃若天文、地理、车舆、器服、草木、虫鱼、鸟兽之名,不学问,虽读千回万复,亦无由识也。
奈何后之浅鲜家只务说人情物理,至于学之所不识者,反没其真。
天文则曰此星名;
地理则曰此地名、此山名、此水名;
草木则曰此草名、此木名;
虫鱼则曰此虫名、此鱼名;
鸟兽则曰此鸟名、此兽名。
更不言是何状星、何地、何山、何水、何草、何木、何虫、何鱼、何鸟、何兽也。
纵有言者,亦不过引《尔雅》以为据耳,其实未曾识也。
然《尔雅》之作者,盖本当时之语耳。
古以为此名,当其时又名此也
自《尔雅》之后以至今,所名者又与《尔雅》不同矣。
且如《尔雅》曰「芍,凫茨,蒺藜」者,以旧名芍,今曰凫茨,今曰蒺藜,此所以晓后人也。
乃若所谓「术,山蓟」、「」,此又惑人也。
古曰术,当《尔雅》之时,则曰山蓟,或其土人则曰山蓟也;
古曰,当《尔雅》之时,则曰,或其土人则曰也。
今之言者,又似古矣,谓之术,不谓之山蓟;
谓之,不谓之也。
今若以术为山蓟,则人必以今术为非术也;
,则人必以今为非也。
樵于是注释《尔雅》。
《尔雅》往人作,是其纂经籍之所难释者而为此书,最有机综。
奈何作《尔雅》之时,所名之物与今全别,况书生所辨容有是非者,樵于所释者,亦不可专守云尔。
故有此讹误者则正之,有缺者则补之。
自补之外,或恐人不能尽识其状,故又有画图。
《尔雅》之学既了然,则六经注疏皆长物也。
自古笺解家,惟杜预一人为实当者,以其明于天文地理耳;
惜乎不备者,谓其不识名物也。
如五鸠九扈,皆不明言其物,只引《尔雅》为据。
如四凶者,天下谓之浑沌、穷奇、梼杌、饕餮。
杜皆以理说之,穷奇以亡穷而好奇,梼杌谓顽凶无俦匹之貌。
樵初甚疑此,及见《山海经》,果有此等兽,乃知四者为恶兽之名,故时人所以比其人也。
夫以杜预之识,一举不至,则有乖脱者如此,况他人乎?
樵于《尔雅》之外,又为《天文志》。
以自司马迁《天官书》以来,诸史各有其志,奈何历官能识星而不能为《志》,史官能为《志》而不识星,不过采诸家之说而合集之耳,实无所质正也。
樵《天文志》略于灾福之说,传记其实而图其状也。
地理家缘司马迁无《地理书》,班固以来,皆非制作之手,虽有书而不能,如无也。
樵为是故作《春秋地名》。
虽曰《春秋地名》,其实地理之家无不该贯,最有条理也。
春秋地名外,又有郡县改更焉。
夫人之所以为人者,精神之用耳。
耳目,精神之府也。
圣贤得其用而为圣贤,愚昧失其用而为愚昧。
耳以接音,所辨者言;
目以接形,所别者文。
学者乃能通此二歧,则无所不通矣。
今世有韵书最多,学者不达声音之意;
字书虽多,学者不知制作之意,樵于是为《韵书》。
每韵分宫、商、徵、角、羽,与半徵、半宫,是为七音。
纵横成文,盖本浮屠之家作也,故曰分音。
以文之变,自古文籀体而变小篆,小篆变隶,隶变楷;
又三代之时,诸国不尽同,犹今诸番之所用字,皆不同也。
秦始皇混一车书,然后天下之书皆用秦体。
以其体有不同,故曰辨体。
学者所以不识字书义,缘不知正义与借义也。
且如「主」字,本义则灯炷也,故其字象灯炷之形。
以为主守之主者,借义也。
盖主守之主,与灯炷之主同音故也。
又如「笑」字,本义则小箫也,故其字从,从夭;
以为笑语之笑者,借音也,笑语之笑与箫笛之箫同音故也。
此之为借音。
借义者如恶(曷各反)(乌路反、)(房六反)(扶又反是也。)丑恶之恶,本义也,以其丑恶则可憎恶,故为憎恶之恶。
报复之复,本义也,以其有反报之义,故借为复再之复。
此之谓借义不借音。
如风虫之风,本义也,以其虫因感吹嘘之风而生,故又借为吹嘘之风。
如疋足之疋,本义也,以足有迹象,故又借为疋骑之疋。
此之谓音义俱借。
凡樵读书之注,以「亦」「或」二字立例。
言「亦」者,与正体同音及同义也;
言「或」者,借体及借义也。
其字书谓字家之学,以许慎为宗。
许慎虽知文与字不同,故立以摄字,然又不知制文字之机,故错说六书也。
夫文之立,有形有象,有机有体。
形者如草木之名,所以状其形,所以昭其象。
机者如一二三󱕧之文是也。
体者,本无所取义,但辨异其体耳,如五六七八九是也。
许慎实不知文有此也。
字者,以母统子,则为谐声;
子统子,母统母,则为会意。
许慎之目立四,皆母文也。
如草木之类,是母文矣。
以「卢」附草为「芦」,以「狄」附草为「」,以「卢」附木为「栌」,以「狄」附木为「梑」。
卢与狄,但从草木之类而为之声音,不能自立体者,谓之子文。
故五百四十之中皆无卢狄文也。
此之谓谐声。
凡从虫者有虫类,凡从皿者有皿类,凡从止者有止类,凡从戈者有戈类。
虫、皿、止、戈,皆母文也。
以「虫」合皿为「蛊」,以戈合止为「武」,只是以二母文相合,而取其意耳。
二体既敌,无所附从,故不曰谐声而曰会意也。
凡此,诸书文字之始、制作之由,其庶几矣。
虽百家诸子、九流异端,皆不能惑仲尼之道也。
又樵于《春秋》有云:有文有字,学者不辨文字;
有史有书,学者不辨史书。
史者,官籍也;
书者,儒生之所作也。
自司马以来,凡作史者,皆是书,不是史。
又诸史家各成一代之书,而无通体。
樵欲自今天子中兴,上达秦汉之前,著为一书,曰《通史》,寻纪法制。
呜呼!
三馆四库之中,不可谓无书也。
然欲有法制,可为历代有国家者之纪纲规模,实未见其作。
此非有朝廷之命,樵不敢私撰也。
营营之业,茕茕之志,幸礼部侍郎而成就之。
因蔡丈之命,谨内上《本草成书》五策计二十四卷,《外类》一策五卷,《春秋传》二策十二卷,《春秋》一策十二卷,《春秋地名》一策十卷,《辨诗序妄》一策百二十七篇。
馀书或著而未成,或成而未写。
如《韵目录》一卷,《诗传》四五篇,韵、字之书极多,虽二三人,亦未易得也。
景韦兄过蒙参政之知,此皆礼部馀论之及也。
文字别已久,为刘守交代次,往往无暇及此。
近于六月末,方承文字,已遣人去潮,想归在旦夕也。
不宣(《夹漈遗稿》卷二。又见《宋元学案补遗》卷四六。)
诗:原阙,据鲍校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