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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侂胄当与彭龟年同去奏 南宋 · 林大中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二一、《宋史》卷三九三《林大中传》、《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三
龟年除职与郡以为优异,则侂胄之转承宣使非优异乎?
若谓侂胄本无过尤,则龟年论事实出于爱君之忱,岂得为过?
龟年既以决去,侂胄难于独留,宜畀外任或外祠,以慰公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