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鄂州社稷坛1184年1月14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五六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淳熙十年春朝奉郎、知鄂州新安罗侯愿以书来曰:「吾州群祀之坛始在中军寨去年秋通守清江刘君清之至而往谒焉,视其地褊迫洿下,燎瘗无所,不称藩国钦崇命祀之意。
且念比年郡多水旱札瘥之变,意其咎或在是,则言于州,请得度地,更置如律令。
已而刘君行州事,遂以属录事参军周明仲,行视得城东黄鹤山下废营地一区,东西十丈,南北倍差。
按《政和五礼》,画为四坛,而属其役事于兵马监押赵伯烜。
作治未半,而愿适承乏,又属都监王椿董之,以速其成焉。
二月朔坛成,东社西稷居前,东风伯、西雨雷师居后少郤。
坛皆三成,有壝,壝四门。
前二坛趾皆方二丈五尺,崇尺二寸。
后二坛趾皆方一丈六尺五寸,崇八寸。
其再成方面皆杀尺,崇四分而去一。
三成方杀如之,而崇不复杀。
前二壝皆方四丈二尺,门六尺,间丈五尺。
后二壝皆方二丈八尺,门五尺,间四丈九尺。
其崇皆四尺。
社有主,崇二尺五寸,方尺。
剡其上,培其下半,石也。
南五丈,为门三间,北二丈有奇,为斋庐五间。
缭以重垣,甃以坚甓,而植以三代之所宜木。
亦既练时日、属寮吏、修祝号以告于神而妥之矣,则又与刘君谋,以吾子之尝学于《礼》也,是以愿请文以记之,俾后人之勿坏也。
熹按,社实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五土之祇,而后土勾龙氏其配也。
稷则专为原隰之祇,能生五谷者,而后稷氏其配也。
风师箕也,雨师毕也,是皆著于《周礼》,领于大宗伯之官。
唯社稷自天子之都至于国里通得祭,而风雨之神,则自唐以来诸郡始得祀焉。
至于雷神,则又唐制所与雨师同坛共牲而祀者也。
国朝礼文大抵多袭唐故,故今郡国祀典自先圣先师之外,唯是五者。
盖以为二气之良能,天地之功用,流行于覆载之间,以育万物而民生赖焉者,其德惟此为尤盛。
是以于其坛壝时日之制,牲币器服之品,降登馈奠之节,莫不参订讨论,著之礼象,颁下郡国,藏于礼官
有司岁举行之,而部刺史又当以时循行,察其不如法者。
盖有国家者所以昭事明神,祈以降祥锡福于下,其勤如此。
顾今之为吏者,所知不过簿书期会之间,否则觞豆舞歌,相与放焉而不知反,其所敬畏崇饰而神事之者,非老子、释氏之祠,则妖妄淫昏之鬼而已。
其于先王之制、国家之典所以治人事神者,曷尝有概于其心哉?
呜呼!
人心之不正,风俗之不厚,年谷之不登,民生之不遂,其不亦以此欤?
罗侯之与刘君乃能相与汲汲乎此,非其学古爱民之志卓然有见乎流俗见闻之表,其孰能之?
顾虽不文,不足以记事实,垂久远,然二君子过以为尝从俎豆之事,不远千里而属笔焉,其得辞之乎?
因为书之,使以刻于丽牲之石,后有君子得以览焉。
罗侯方与刘君相率劝学劭农甚力,刘君又尝请于前守李侯棫,禁境内无得奉大洪山淫祠者,其于教民善俗之事,力所可为,无有不尽其心也。
十一年春正月甲辰宣教郎直徽猷阁主管台州崇道观新安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九。又见《群书考索》别集卷一四,《方舆胜览》卷二八,《永乐大典》卷二○四二五,《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一二三、礼仪典卷一八八,《古文渊鉴》卷六一,雍正湖广通志》卷一○六,嘉庆湖北通志》卷九二,《南宋文范》卷四三,《黄鹄山志》卷六。)
淳熙本「稷」下有「风雨」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