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庑记1160年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四、《浪语集》卷三一 创作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武昌寺旧无憩息之地,退食之次,燕伸无所。
番阳王彦材作尉此邑,始即其堂之中庑,少加葺垩,辟其夹砌,树焉,命之曰「梅轩」,以便安其退省,而请记于走,曰:「,嘉果也,吾取其实,珍其味;
其花芳洁雅淡,吾高其致,裛其馨香,故名。
尉之德称者,宜莫若梅子真,吾慕其为人。
,吾名也,又之别。
则夫花树之植吾庭砌者,惟为宜,名轩以,其谁曰不可」!
走曰:「公言得矣,而未之尽也。
之为物,非其果之尚也。
穷冬凛寒,怒风号雪,凋零百物,犹瘁,此木之常也,而梅花于是,则其操为可称也。
芳香婀娜,斗䌽淩霞,以艳相高,以荂相轧,此花之态也,而幽香洁白之为素,则其德为可贵也。
木无不实,无实于果,甘酸异味,适口一时,此果之材也,而有鼎羹之和,则其用为可重也。
德纯而不贰,恬素而弗矜,四时一是,华实相当,古之人有合于是、见览于后者,非子真而谁欤?
斯焉取斯,公比德于是矣。
斯廊也而谓之轩,斯名之未正,正名『庑』,昭示后人。
与公临庑之,名德俱称,茇居剪伐之戒,非甘棠比矣」。
彦材唯唯,因书榜而为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