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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仲酉墓志铭1196年10月18日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水心文集》卷一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君姓郑氏,讳噩字仲酉温州平阳人
曾祖琼,祖,父躬,故皆不仕。
君中进士第,为台州天台县婺州武义县临江军录事参军,知其军新淦县
淳熙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卒,年五十六。
君治狱察辨而坚明。
保义郎友谅,有妻赵,又挑寡妇以居,如二妻。
之男,其夫李之子也,畜于友谅,以病而殒。
告赵,谓为谋杀之也,掠治不胜痛,自诬服,将抵死。
君讯知其冤,与一郡官吏争论累月,赵卒得不死。
僧惠果愬范模者曰:「模善为骗,吾携疏乞钱,而模使其徒黄文昌致吾空寺中,伪出姓名,谬多题施,因数取钱物酒食以相报设,今巨费矣」。
然无左验,有司疑之。
君令益取纸,杂问模他事;
徐视其答,则有与题施之字同者数十。
鞫之,模与文昌谋,改笔易书以诈之也。
遂伏罪。
新淦素大县,诛责厚,往往失施置,累令坐不良去。
吏部榜阙于亭甚久,人莫敢当,君叹曰:「吾欲无待阙而畏其难,可乎」?
单马之县,尽疏邑病,陈义引古以撼诸使,使稍为动,得颇有蠲损。
既不迫于期会,然后调柔其嚚者以寡讼,矫强其愿者以趋学,三年之间,县以大治,声流江西,诸使会当荐者,君为首。
君积与守不相下,守怒,中君以法,赖诸使缓之。
而君亦已先遇疾,遂卒官下。
更十二年,庆元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其子益朋、寿朋始葬君于县金舟乡斜溪山。
夫人陈氏,先卒。
女嫁承信郎李韶进士林某林某
余昔识君于武义
武义小邑,沙溆井落尽目前也,而君伟然长大,步止如山。
旦出治事,不过食顷,辄闲静终日。
余时气盛,未甚涉事,私窃奇爱君,谓「如此人便当勒功建侯,勤劳国家,不应于此置之也」。
其时天子方综名实,修政事,亲拔材能士,不以次用之。
君间至行在,封上数千言,天子为下其书,使第其可行者条上之。
而其人尤用事,人谓君:「幸一见,富贵且来矣」。
君笑不应。
后五六年,始用格改官,人又谓君「已了近时所谓债县者,正复平进,未失晚遇也」。
而君又已死。
然则人之私愿其然者,命固不与之合,又况君负气节,必行意,终不以势挠而从也,则命虽不能如君志,亦何必深咎也哉!
余一夕宿茭道厩,夜参半,回风飞雪,瞢瞢就寐,忽有列炬,声稍哗,启门,则君自县走视余,相对荧然。
俄曰:「被郡檄,明当至处」。
复揖归其舍。
雪益急,比晓,没井干矣,人怪此县丞竟夜行雪中,何也?
今余老不自立,辱君知,坐念太息。
寿朋来谂葬,故乃铭之曰:
嗟仲酉,身实大,智又过诸。
两不就,将掩焉,铭殆播欤!
庆元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