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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争财判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三六、《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
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岂非天伦之至爱,举天下无越于此乎!
徐端之一弟、一兄,皆以儒学发身,可谓白屋起家者之盛事,新安教授乃其季氏也。
鸿雁行飞,一日千里,门户寖寖荣盛,徐端此身何患其不温饱,而弟亦何忍坐视其兄而不养乎?
埙以倡之,篪以和之,此天机自然之应也。
今乃肆作弗靖,视之如仇敌,乘其迓从之来,陵虐之状,殊骇听闻。
且其家起自寒素,生理至微,乡曲所共知也。
谓其游从就学之日,用过众钱一千缗,是时双亲无恙,纵公家有教导之费,父实主之,今乃责偿,以此恩爱何在?
徐教授执出伯兄前后家书,具言其家窘束之状,历历如此,徐端虽窜身吏役,惟利之饕,岂得不知同气之大义,颠冥错乱,绝灭天理,一至于此乎!
前此见于两府判之详议者至矣,尽矣,州家恐为风教之羞,且从佥厅所申,脩以和议。
过此以往,或徐端更肆无餍之欲,嚚讼不已,明正典刑,有司之所不容姑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