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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性命章解义 宋末元初 · 金履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五六、《仁山文集》卷二
「性也」之性,是气质之性,「有性焉」之性,是天地之性,此固不待言,惟二「命」字难分。
「有命焉」之命一节,是气之理;
「命也」之命一节,是理之气。
何以谓气之理?
是就气上说,而理亦在其中,为之品节限制。
何以谓理之气?
是就理上说,而气却在于其中,有清浊厚薄之不同。
盖理气未始相离,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
然理则一,而气则有清浊厚薄之不同,所以在人便有智愚、贤否、贵贱、贫富之异,而理固无一而不在焉,此皆所谓命也。
但「命也」之命,自其清浊厚薄者言之,则全属气;
「有命焉」之命,因其贫贱富贵之分限言之,则便属理。
「命也」之命在前,「有命焉」之命在后,然方其清浊厚薄,便自有贫贱富贵。
然才有贫富贱贵,便自有上下品节,所以总谓之命。
但其上一截,清浊厚薄全属气,到贫富贵贱各有品节,则属理,此两「命」字所以同、所以异者如此。
仁义五者,非命也。
到得所值不同,则命也。
故程子、朱子当初于此五者之命,见其说不去,却把命也推上去,说清浊厚薄所值不同,以补其语意,此说尽之矣。
五者之命,程子清浊厚薄之说尽之。
夫清浊厚薄,气也,而清浊发于所知,厚薄发于所值。
自其清者言之,则仁之于父子也自至,义之于君臣也自尽,礼之于宾主也自节,智自能辨贤否焉,圣人自能吻合乎天道;
自其浊者言之,则于父子而仁有所窒,于君臣而义有未充,于宾主而礼有未合,于贤否而智有所昏,于天道固不能如圣人之自然吻合。
此命之有清浊也。
自其厚者言之,则为父而得其子之孝,为子而得其父之慈,为君而得其臣之忠,为臣而遇其君之敬,宾主之相得,贤否之会避,圣人而得位、得名、得禄、得寿。
自其薄者言之,则子孝而有瞽瞍之父,父慈而有朱均之子,君贤而有之臣,臣忠而有龙逢、比干之戮,为主而晋侯见弱于齐,为宾而鲁君不礼于楚。
以言乎智,则晏婴而不仲尼,以言乎圣与天道,而孔子不得其位,此命之厚薄也。
气化流行,纷纶错揉,化生人物,随处不同。
或清或浊,或厚或薄,四者相经相纬、相揉相杂而发于心,验于身,遇于事,各有不同者。
清者生知安行,而浊者则反是,厚者气数遇合,而薄者则不同,此所以谓之命也。
程子发此四字,《或问》兼存两说,尝以是质之何先生矣。
先生曰:「然」。
故笔之。
「目之于色也」以下五句,是气质自然之欲,故断之曰「性也」,此是顺结。
「仁之于父子也」以下五句,是人心自然之理,乃结之曰「命也」,此却反结,何耶?
曰,「目之于色」五事,是就人身言「仁之于父子」五事,是就人事言。
有此形气,便有此五者,故曰性;
就人事言,则所处所遇自是有不同,故曰命。
然人以前五者,在人身为性,而求必得之,故孟子指出天分,谓各有限制之不同,故曰「有命焉,君子不谓性」。
人以后五者,在人事为命而不求尽,故孟子指出源头,谓有义理之不异,故曰「有性焉,君子不谓命」。
谓之「君子不谓性」,则知一谓之性者,世人之言也;
谓之「君子不谓命」,则知一谓之命者,亦世人言也。
故朱子有世人之说。
履祥又闻之王先生曰:《孟子》后断「命也」一句,是歇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