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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衣外传 宋末元初 · 金履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五七、《仁山文集》卷三
深衣者,先王燕暇深居之服也。
衣之朝者谓之朝服,祭者谓之祭衣,燕閒居之服则谓之深衣。
古者上衣下裳以为服,而连衣裳为深衣,完且便焉。
有虞氏以为燕衣,三代用之。
周诸侯、大夫、士朝朝服而朝,而深衣以夕,庶人吉服之盛也。
周衰礼废,后世失之矣。
深衣之服,制用布。
古者深衣之布十有五升,则幅之缕凡千有二百,今无之,取其细者可也。
度用指尺,称人体也。
有体有短长,而指尺如之,自然之数也,不以指尺,则度不应数,长短不称于体。
指尺之法,各以其人左手中指直取之,上下节文之间,以其中之长为寸之长曲取之。
屈其指两节文之端,度其中为寸,亦如之。
积寸十以为尺,衣全四幅。
幅之广凡尺有八寸,以布二幅中屈之,不裁其腋。
其前幅领裾之边馀二寸,不属于裳。
裳,十有二幅,以布六幅交裂之,一杀而上,一杀而下。
其端一广一狭为要,上属于衣而下广为齐。
衣全幅一,则裳狭幅之三属焉。
狭之度六寸,积十有二,则七尺有二寸;
广之度尺有二寸,积十有二,亦丈四尺有四寸。
此其大约也。
然衣前有领,且前裾叠而后裾展,故裳之幅前广于后则领,后狭于前则不馀幅。
边之直合以为制,则其直应绳,以裻之长为身之长。
古者上衣率二尺二寸,裳如其人,约馀四尺,故短不见肤,长不被土。
袂属于衣,袼可以运肘。
袂之本其经二尺有二寸,今加之可也。
微广而圆杀,此为袂之径尺有二寸,行举手而应规;
其长三尺有六寸,则反诎之及肘。
裳之两旁,连属缝之,前后之幅不殊也。
谓之续衽,右边交而左,左边交而右,左右交钩,谓之钩边。
或曰:幅之边交钩缝之,则表里如一也,谓之钩边。
衣领之交,其袷如矩,以抱方也。
带下当髀则窘步,上当胁则不容袷,当腰围之结于前,重缭而下垂之为绅,绅者,言其屈而重之也。
绅之长齐其裳,用组五采,约带之结,馀则垂之;
长齐其绅,绅垂三尺,则组之长六尺有三寸,三寸以并纽约,而垂各三尺,与绅齐焉。
凡带,古者大夫四寸,士二寸,今皆博四寸。
古者士以下皆禅,而今夹缝之。
古者天子以素而朱里,诸侯大夫以素,士以练,居士以锦,弟子以缟,而今以白缯其饰之也。
古者君朱绿,大夫玄华,士缁,而今之色视纯,或饰以缁。
古之士带也,古者天子诸侯终裨之,大夫裨垂,士下裨。
今有爵者通饰之,古诸侯之带也;
无爵者饰其绅,古大夫之带也。
其长,古者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
子游曰:「三分带下,绅居二焉」。
而今与裳齐,礼从宜而有可以义起者也。
其纯,具父母、大父母以缋,具父母以青。
领表里皆二寸,袪边齐,表里皆一寸有半,今纯以黑,色之便也。
具庆者如古纯可也。
君子曰:「取义之多乎?
其惟深衣乎」。
衣之全,以象天也;
裳之博也,以象地也;
袷之矩也,以正义也;
袂之规也,以容仁也;
背之纯,以中直也;
下齐之权衡,以行平也。
故深衣者,规矩准绳之服也。
服其服,必思蹈其理焉。
是以君子清纯以律天,博厚以律地,仁义以法规矩,直其政以法绳,平其行以法权衡。
故《诗》曰「服之无斁」,又曰「缁衣之宜兮」。
《小雅》曰「行归于周,万民所望」,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