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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绍罪状 其一 东汉 · 公孙瓒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八十五
臣闻皇羲以来,始有君臣上下之事,张化以导民,刑罚以禁暴。
今行车骑将军袁绍,托其先轨,寇窃人爵,既性暴乱,厥行淫秽。
昔为司隶校尉,会值国家丧祸之际,太后承摄,何氏辅政,专为邪媚,不能举直,至令丁原焚烧孟津,招来董卓,造为乱根,罪一也。
既入雒而主见质,不能权谲以济君父,而弃置节传,并窜逃亡,忝辱爵命,背上不忠,罪二也。
勃海太守,默选戎马,当攻董卓,不告父兄,至使太傅门户,太仆母子,一旦而毙,不仁不孝,罪三也。
既兴兵,涉历二年,不恤国难,广自封殖,乃多以资粮专为不急,割剥富室,收考责钱,百姓吁嗟,莫不痛怨,罪四也。
韩馥之迫,窃其虚位,矫命诏恩,刻金印玉玺,每下文书,皂囊施检,文曰「诏书一封,邟乡侯印」。
昔新室之乱,渐以即真,今所施,拟而方之,罪五也。
令崔巨业侯视星日,财货赂遗,与共饮食,克期会合,攻钞郡县,此岂大臣所当宜慰罪六也。
与故虎牙都尉刘勋首共造兵,勋仍有效,又降伏张杨,而以小忿枉害于勋,信用谗慝,杀害有功,罪七也。
又上故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贡,横责其钱,钱不备毕,二人并命,罪八也。
《春秋》之义,子以母贵。
母亲为婢使实微贱,不可以为人后,以义不宜,乃据丰隆之重任,忝污王爵,损辱袁宗,罪九也。
长沙太守孙坚,前领豫州刺史,驱走董卓,扫除陵庙,其功基大;
令周昂盗居其位,断绝粮,令不得入,使不被诛,罪十也。
臣又每得后将军袁术书,云类也。
之罪戾,虽南山不能载。
昔姬周政弱,王道陵迟,天子迁都,诸侯背叛,于是齐桓立柯亭之盟,晋文为践土之会,伐荆楚以致菁茅,诛曹、卫以彰无礼。
臣虽茸,名非先贤,蒙被朝恩,当此重任,职在钺鈇,奉辞伐罪,辄与诸将州郡兵讨等。
若事克捷,罪人斯得,庶续桓、文忠诚之效,攻战形状,前后续上(《魏志·公孙瓒传》注引《典略》,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