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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新议 曹魏 · 高堂隆
 出处:全三国文 卷三十一
按旧典,天子诸侯,月有祭事,其孟则四时之祭也。
三牲黍稷,时物咸备。
其仲月、季月,皆荐新之祭也。
大夫上将之以羔,或加以犬而已,不备三牲也,士以豚,庶人则唯其时宜,鱼雁可也。
皆有黍稷。
《礼器》曰:「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余」。
羔豚则荐新之礼也。
太牢则时祭之礼也。
《诗》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周之四月,则夏之二月也。
月令仲春,天子乃献羔开冰;
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荐鲔;
仲夏之月,天子乃尝鱼,咸荐之寝庙,此则仲春季月荐新之礼也(《通典》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