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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左丞孙见事 东晋 · 徐众
 出处:全晋文
庾左丞孙见遭族父丧,父已绝服,又是姨弟,见问当服不?
余答以为当服”。
右丞徐彦重难曰:“《礼》云:‘尊祖故敬宗,敬宗则收族’。
收族者,序以昭穆也。
何得以姨弟之服加于宗父乎?
于情乃可无伤,于义实为有害也”。
众答曰:“礼为曾祖高祖三月
又改葬缌麻,服所尊。
及临至亲之葬,而服之最轻者,岂损父祖之尊乎!
今族父无服,姨弟有服,自谓姨服,何为轻服服宗父乎!
难云于义有害者,不解害何义邪?
天生族父为吾姨弟,非吾贬退所为,何不敬宗之有!
族父应拜,而姨弟不应拜。
今族父为姨弟,今不可以姨弟不应得拜,而不为族父拜也;
犹不可以族父无服,而不为姨弟服也。
若姨弟犯过,吾不顾族父与姨弟共身同体,怒而笞之,此不可也。
于其死亡,以姨弟服之,正合《礼记》‘绝族无施服而亲者属’文(《通典》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