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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孙南郡王冠议 南齐 · 王俭
 出处:全齐文卷十一
皇孙冠事,历代所无,礼虽有嫡子,无嫡孙,然而地居正体,下及五世。
南郡王体自储晖,实惟国裔,元服之典,宜异列蕃。
案《士冠礼》:「主人玄冠朝服,宾加其冠,赞者结缨」。
郑玄云:「主人,冠者之父兄也」。
寻其言及父兄,则明祖在,父不为主也。
《大戴礼记·公冠篇》云:「公冠自为主,四加玄冕,以卿为宾」。
此则继体之君及帝之庶子,不得称子者也。
《小戴礼记·冠义》云:「冠于阼,以著代也。
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注称「嫡子冠于阼,庶子冠于房」。
《记》又云:「古者重冠,故行之于庙,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据此而言,弥与郑注《仪礼》相会。
是故中朝以来,太子冠则皇帝临轩,司徒加冠,光禄赞冠。
诸王郎中加冠,中尉赞冠。
今同于储皇则重,依于诸王则轻。
又《春秋》之义,「不以父命辞王父命」,《礼》「父在斯为子,君在斯为臣」,皇太子居臣子之节,无专用之道。
南郡虽处蕃国,非支庶之列,宜禀天朝之命,微申冠阼之礼。
晋武帝诏称汉、魏遣使冠诸王,非古正典。
此盖谓庶子封王,合依公冠自主之义,至于国之长孙,遣使惟允。
宜使太常持节加冠,大鸿胪为赞,醮酒之仪,亦归二卿,祝醮之辞,附准经记,别更撰立,不依蕃国常体。
国官陪位拜贺,自依旧章。
其日内外二品清官以上,诣止车集贺,并诣东宫南门通笺。
别日上礼,宫臣亦诣门称贺,如上台之仪。
既冠之后,克日谒庙,以弘尊祖之义。
此既大典,宜通关八座丞郎,并下二学详议(《南齐书·礼志》上。永明五年,有司奏南郡王昭业冠,求仪注未有前准。尚书令王俭议。又见《通典》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