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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诏访古乐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六
窃以秦代灭学,《乐经》残亡。
至于汉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其内史丞王定,传授常山王禹
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不同。
《别录》有《乐歌诗》四篇,赵氏《雅琴》七篇,师氏《雅琴》八篇,龙氏《雅琴》百六篇,唯此而已。
晋《中经簿》无复《乐书》,《别录》所载,已复亡逸。
案汉初典章灭绝,诸儒捃拾沟渠墙壁之间,得片简遗文,与《礼》事相关者,即编次以为礼,皆非圣人之言,《月令》取《吕氏春秋》,《中庸》、《表记》、《防记》、《缁衣》皆取《子思子》,《乐记》取《公孙尼子》,《檀弓》残杂,又非方幅典诰之书也。
《礼》既是行己经邦之切,故前儒不得不补缀,以备事用。
《乐书》事大而用缓,自非逢钦明之主,制作之君,不见详议。
汉氏以来,主非钦明,乐既非人臣急事,故言者寡。
陛下以至圣德,应乐推之符,实宜作乐崇德,殷荐上帝。
而乐书沦亡,寻案无所。
宜选诸生,分令寻讨。
经史百家,凡乐事无大小,皆别纂录。
乃委一旧学,撰为《乐书》,以起千载绝文,以定大梁之乐。
使五英怀惭,六茎兴愧(《隋书·音乐志》上,天监元年下诏访百案,于是散骑常侍尚书仆射沈约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