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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职员令》诏太和十七年六月 北魏 · 拓跋宏
 出处:全后魏文卷五
六职备于周经九列炳于汉晋,务必有恒,人守其职。
比百秩虽陈,事典未叙。
自八元树位,穷加省览,远依往籍,近采时宜,作《职员令》二十一卷。
事迫戎期,未善周悉。
虽不足纲范万度,永垂不朽,且可释滞目前,厘整时务。
须待军回,更论所阙,权可付外施行。
其有当局所疑而令文不载者,随事以闻,当更附之(《魏书·孝文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