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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敕勘复蜀州青城山常道观奏 唐 · 张敬忠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七十七
右内品官毛怀景道士王仙卿等使。伏奉闰十二月十一日墨敕。
蜀州青城先有常道观。其观所置。
元在青城山中。闻有飞赴寺僧夺以为寺。
州既在卿节度检校勿令相侵。
观还道家。寺依山外旧所。
使道佛两所各有区分者。臣差判官宣义郎彭州司仓参军杨璹往青城山准敕处置。
飞赴寺佛事及僧徒等。以今月九日并移于山外旧所安置讫。
又得常道观三纲甘道荣等状称。奉敕移飞赴寺依山外旧所。
观还道家。今蒙使司对州县官及僧等准敕勒还观讫。
更无相侵者。其山中先缘寺界所有竹木等。
寺既出居山外。观今置在山中。
务使区分。不令侵竞。
臣巳牒所管州县。亦许观家收领讫。
谨附采药使内品官毛怀景奏状以闻。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