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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鬯酒不供判太常申博士请郁鬯酒光禄以久无匠人且金草不知所出不造祠部亦以为礼有沿废不允所请寺执见著唐礼岂得不行祠部云籍田准令兼给廪牺籍田今或不供牺亦废用酒无郁鬯于事何阙寺犹固执) 唐 · 赵岊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九十八
雍穆清庙。苾芬孝祀。
为酒为醴。以烝以尝。
执鬯玉之黄流。香郁金之美草。
观灌禺若。居歆孔明
郁人是供。鬯人联事。
司樽彝之筑鬻。赞宗伯之祼将。
自周道崩离。礼籍咸灭。
汉仪草创。祀典多禋。
有徐生之为容。非如叔氏。
匡衡之复古。未及周监。
其后浸微。不资沿革。
奉常执典。同制氏之铿锵。
光禄莅祠。无大酋之湛饎。
莫行其义。徒纪斯文。
皇圣时乘。官人则惠。
礼司皆好古之英。博士有表微之职。
将尽善而论德。固大道之中行。
岂可以沿废为言。积习而惑。
未辨方志。不监匠人。
荆州之包茅。独供王祭。
有卢家之兰草。不入国香。
惟昔肆师。位同祠部
无为大祭之佐。不若君子之言。
又以籍田。明乎甲令。
去礼经之逾远。类俗吏之所为。
甸师之给神仓。洁粢以供鬼享。
虢文谏千亩之籍。崔实刺数亩之耕。
亦曰文存。不当礼废。
使唐礼不备于周礼。牺牲苟供于廪牺。
既慢乎粢盛。仍拒我郁鬯。
宜投棘署。俾解星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