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埙篪相须赋(以乐和同声然后致理为韵) 中唐 · 许尧佐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三十三
彼埙篪兮谓何。同律吕兮相和。
苟论功于众乐。孰有德而同科。
遂使手之足之。候清音而屡舞。
伯氏仲氏。谐雅韵于升歌。
疾徐共节。长短同旨。
感肃雍兮一贯。伺戛击兮双起。
为合雅而谐声。故殊形而共理。
然则大篪谐奏。美矣德音之音。
鸣埙独闻。同乎以水济水。
是故变通可象。节奏斯呈。
尔韵方舒。我则厉之以疾。
我音斯浊。尔必惩之或清。
苟同方而助化。故异气而成声。
信可以发挥韶夏。协赞和平。
故得舞兽呈姿。岂系于拊石。
嘉宾展礼。不让于吹笙。
且埙资土以辨类。篪假而成器。
土容质可以符素心。竹声清可以涤烦志。
是则相从以和律。相因以成事。
苟洋洋而在听。谅醇醇而自致。
且彼鼓钟于宫。未足论乎异同。
鸣琴自手。且何议乎先后。
岂若宫商并奏。律吕相宣。
调五声不资于繁细。应八佾无违于折旋。
乐则既尔。臣亦宜然。
埙之得篪。载期于有辅。
臣之奉主。必致乎无偏。
唱和之功备矣。献替之道存焉。
故能振三代之风。合九成之乐。
彼众器之雕饰。此偫声之烦数。
又安足拟埙篪之纯质。论声音之清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