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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悯女碑797年 中唐 · 李翱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三十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悯女姓高。
妹妹名也。
生七岁。
建中二年
父彦昭。
濮阳归天子。
前此逆贼质妹妹与其母兄。
而使彦昭守濮阳
及彦。
昭以城归。
妹妹与其母兄皆死。
其母李氏也。
将死。
怜妹妹之幼无辜。
请独免其死。
而以为婢于官。
众皆许之。
妹妹不欲曰。
生而受辱。
不如死。
母兄且皆不免。
何独生为。
其母与兄将被刑。
咸拜于四方。
妹妹独曰。
我家为忠。
宗党诛夷。
四方神祗。
尚何知。
问其父所在之方。
西向哭。
再拜。
遂就死。
明年
太常谥之曰悯。
当此之时。
天下之为父母者闻之。
莫不欲悯女之为其子也。
天下之为夫者闻之。
莫不欲悯女之为其室家也。
天下之为女与妻者闻之。
莫不欲悯女之行在其身也。
昔者曹娥思盱。
自沉于江。
狱吏嘑囚。
章女悲号。
思唁其兄。
作诗载驰。
缇萦上书。
乃除肉刑。
彼四女者。
或孝或智。
或义或仁。
噫此悯女。
厥生七岁。
天生其知。
四女不伦。
向遂推而布之于天下。
其谁不从而化焉。
虽有逆子必改行。
虽有悍妻必易心。
赏一女而天下劝。
亦王化之大端也。
异哉悯女之行。
而不家闻户知也。
贞元十三年
汴州
彦昭时为颍州剌史。
昌黎韩愈始为余言之。
余既悲而嘉之。
于是作高悯女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