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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浙西观察使封杖决杀县令(浙西观察使润州刺史韩皋去年七月封杖决湖州安吉县孙澥四日致死)809年 中唐 · 元稹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五十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右。御史台奏。
东台状。访闻有前件事。
先牒湖州勘得报称。孙澥先准使牒差摄乌程县令日。
判状追村正沈朏。不出正帖不用印。
观察使七月十六日牒。决孙澥臀杖十下。
仍差衙前虞候安士文监决第三等杖。二十二日安士文到科决。
孙澥官忝字人。一邑父母。
白状追摄。过犯绝轻。
科罚所施。合是本州刺史
观察使职在六条访察。事有不法。
即合具状奏闻。封杖决人。
不知何典。数日致死。
又托以痢疾。为念冤魂。
有伤和气。其湖州刺史受命专城。
过于畏懦。受使司军将科决县令致死。
寝而不言。并请准科。
以明典宪。其诸道观察使辄封杖决巡内官吏
典法无文。伏望严加禁断。
庶使遐方士子。免有衔冤。
敕。封杖决人。
殊非文法。因此致死。
有足矜嗟。韩皋备历中外。
合尊典宪。有此乖越。
良所怃然。罚一月俸料。
据决孙澥月日。是旧刺史辛秘离任之后。
刺史范传正未到之时。俱无愆尤。
不可议罚。馀依。